一、国家应该在那些方面为企业的培训工作提供服务?近年来,我国虽然对职业教育日渐重视,并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发展政策。但是在经费投入,办学培训机制及人才培养的规模、结构、质量等方面,企业职业教育培训仍然滞后于挡墙的经济发展需要。与企业职业教育培训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太完善,这样也就阻碍了企业快速发展。因此,我认为国家应该完善法律法规入手,从以下几个方面为企业的培训工作提出服务:一、培训经费:依据职业教育法的有关规定,企业不仅要承担对本单位的职工和准备录用的人员进行职业教育的经费,而且不得挪用,克扣职业教育经费。但是一些企业在培训方面却显得非常吝啬,根本不投入或投入很少,造成培训经费不足,员工得不到应有的培训企业得不到快速发展,安全没有保证。因此,应明确规定经费来源及企业投入经费比例。二、培训机制不健全:虽然职业教育法第20条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在本单位实际,可以有计划通过单独举办或联合举办职业培训机构,也可委托职业培训机构对本单位职工和准备录用的人员实施职业教育。但是并没有规定对通过培训业务素质得到提高。职工进行奖励或对没有接受培训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