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村基层卫生工作总结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皖政201066号)文件精神,根据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农村卫生工作督查活动通知(卫办农【2011】103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区基层医改巩固完善情况、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状况、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建档工作进展以及农村卫生人员培训项目实施等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一、基层医改巩固完善情况(一)乡镇卫生院及其人员绩效考核分配“回头看”活动开展情况我区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方面,首先,制订了区基层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南卫字2010110号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南卫字2010111号),明确了绩效考核工作的主体和考核程序;并按照“两级考核,两级挂钩”分配原则,合理运用考核结果,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将考核结果分为三个等次:分值90分(含90分)以上为合格,分值9080分(含80分)为基本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2010年底,我区组织对全区医改后912月份工作进行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落实医改各项补助经费。2011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