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教育卫生文化体育设施专业规划(规划文本)第一篇 总则第1.0.1条 为深化南通市城市总体规划调整,科学合理地确定高等教育、卫生、文化、体育配套设施的空间布局和规模,整合城市有形与无形资产,满足广大人民不断提升的生活需求,促进城市健康持续发展,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特制定本规划。第1.0.2条 本规划是南通市高等教育、卫生、文化、体育配套设施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在本次规划范围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本规划。第1.0.3 本规划未涉及的控制指标和管理规定,应遵循国家、江苏省和南通市的相关法规和规定。第1.0.4条 规范范围本次规划的规划范围与南通市城市总体规划调整中所确定的规划范围基本一致,兼顾周边乡镇。第1.0.5条 规划期限和人口规模1、规划期限1)近期:2004-2010年2)远期:2011-2020年3)远景:2020年以后2、人口规模1)现状:83万人2)近期:100万人3)远期:120万人4)远景:180万人第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