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海事局成立于2000年1月,为交通运输部驻粤的直属正厅级机构,是广东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主管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等法规赋予的职权,负责广东水上安全监督、防止船舶污染、船舶和水上设施检验、航海保障等工作。广东海事局在全省设有20个地市一级的海事局,在有关重要港口和县(市)设置90个海事处及128个办事处;在辖区内设有广州、湛江、汕头和北海等4个航标处,并设有海测大队、船员管理中心、培训中心、船舶交通管理中心、后勤服务中心、海上巡查执法支队、广州海岸电台、海员广州疗养院等工作机构。辖区内有海岸线4176公里,通航河流998条,内河通航里程1.36万公里;目前,广东辖区船舶进出港319万艘,货物吞吐量11.33亿吨(其中载运危险品船舶10.9万艘次,危险货物1.65亿吨),旅客运送量3825万人次(不含渡口渡船每年渡运人员近亿人次),在册船员20.4万人,维护航标1137座,海上测量区域15万平方公里。广东海事局作为广东水上安全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