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公司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为提高公司的综合服务质量,提升客户满意度,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和服务品牌,使创先争优活动成为群众满意工程,根据省公司党委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内容要求,特制定中国人寿营口分公司系统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一、参与范围市公司党委、市公司本部党总支及党支部和全体党员,各市(县)、区支公司党支部和全体党员。二、目标任务广泛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是全系统“创先争优”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创先争优”的继续和深化。全市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要充分认识“民生为重、服务为先”是落实党中央提出的“以人为本,执政为民”重要思想的重点实践,要在思想上确立“民生为重、服务为先”这一理念,紧密结合本单位特点和经营管理实际,着力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努力实现推动业务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目标任务。(一)提升服务意识,改进服务作风。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思想上尊重客户,感情上贴近客户,满腔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