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建筑系统设计要点(一)设计内容智能化系统设计内容按照设计任务书定。要和有关部门协调,明确分工。系统的化设计由系统集成商完成,建筑设计单位负责审核及与其他系统的接口的协调事宜。对各个子系统如下:(1)电话和计算机网络按照需求采用通用布线系统。一般可以由电信或网络部门提供设计安装,或提供到建筑物分界点。网络设备和软件的采购决定,一般不包含在设计范围内。(2)有线电视可以由地方提供设计安装。卫星电视系统设备可以在设计范围内由采购决定。(3)广播系统包括背景音乐及紧急广播。紧急广播可在火灾报警系统设计,但应该满足紧急广播的要求,应该明确系统的转换眯。(4)报告厅、多功能厅等的音响系统是专业性较强的系统,同声传译系统也同样,设计可以提出性能要求,由产品供应商提供方案。(5)建筑物自动控制系统与被控制设备关系比较密切,设计监控点时需要协同空调、给排水、电气等专业人员确定。(6)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按照规范配置。(7)安全防范系统包含保安监视、门禁、入锓探测、巡更等内容。监控点需要协同保安专业人员确定。(8)停车场管理系统设置需要建筑物和停车场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