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来料加工企业转型“三资”企业办事指南-1(贸工部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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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深圳市龙岗区来料加工企业转型“三资”企业办事指南-1(贸工部门)一、申请转型条件1、确有转型需求。2、符合国家和龙岗产业发展导向的企业。3、企业生产经营正常,不涉案、不拖欠结汇、工资、房租、水电等费用。二、办理流程1、申请办理转型。海关大厦八楼贸工来料窗口办理。具备转型条件的企业,经甲方、街道经科办、商务单位同意后,向贸工局申请报批。办理期限:5个工作日。2、办理来料加工企业终止。海关大厦八楼贸工来料窗口办理。办理期限:5个工作日。3、办理“三资”企业设立。海关大厦八楼贸工“三资”窗口办理。办理期限:5个工作日。 三、设立外资企业1、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原件1份,投资者签字盖章);2、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1份、投资者签字、盖章); 3、外资企业章程(正本4份,投资者签字并加盖公章);4、外资企业法定代表人人选(原件1份); 5、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外国投资者的注册登记证明或身份证明文件(原件1份),香港、澳门或台湾地区投资者应当依法提供经当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注册登记或身份证明文件(原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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