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北省固化支付业务管理指引的通知武银2011165号为规范湖北省固话支付业务市场秩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引导固话支付业务健康发展,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制订了湖北省固话支付业务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现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一、开展固话支付业务市场主体清理工作在湖北省开展固话支付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第三方服务商(以下简称收单机构),应于2011年10月15日前,按指引规定向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提交相应业务资格申请材料。鉴于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湖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交通银行在湖北省内分支机构覆盖面较广,上述七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本次申请时仅需提交其省级机构设立的证明文件。对符合条件的收单机构,我分行将于2011年10月20日前核准其固话支付业务地域范围或助农存取款服务资格。自2011年11月1日起,未获核准业务资格的收单机构不得继续在湖北省内开展固话支付业务或助农存取款服务。二、对固话支付客户注册信息进行整改自2011年11月1日起,各收单机构新增的布放于经营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