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刑法下册 20 章习题答案 一、名词解释 1. 国家安全 答:国家安全,不是泛指一切属于国家的利益,而是指我国人民经过几十年浴血奋斗而建立起来的国家政权、国家独立、领土完整以及社会主义制度得以稳定存在和发展的保障。 2. 武装叛乱、暴乱罪 答:武装叛乱、暴乱罪是指组织、策划、实施武装叛乱或者暴乱的行为。武装叛乱与武装暴乱的区别在于前者以投靠外国或者境外的敌对势力为背景,而后者没有此背景。 3. 间谍罪 答:间谍罪,是指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者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 4. 投敌叛变罪 答:投敌叛变罪是指中国公民背叛革命,投奔地方或者被捕、被俘后投降敌
2、人,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二、单项选择题 1. 答案: D。 解释:选项 ABC 的单独犯罪都是只能由中国人实施。 D 的主体既可以是中国人也可以是外国人。 2. 答案: A。 解释:选项 B 不正确,因为叛逃罪要求发生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履行职务期间,生病住院期间因为不是履行公职务期间,所以不构成叛逃罪;选项 C 不正确,因为首先其已经不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再具有叛逃罪主体的特征,其次,其目的是探望国外友 人,没有危害国家安全的目的,因此不构成叛逃罪;选项 D 不正确,因为行为人并没有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其行为是投降敌人,并且为敌人效力,符合投敌叛变罪的构成。
3、选项 A正确,是因为驻外使馆的三秘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其即使是在假日离开使馆,但仍然属于履行职务期间,所以符合叛逃罪的构成特征。 3. 答案: B。 解释:间谍罪的客观方面构成特征有三:参加间谍组织、接受间谍组织或者其代理人的任务、为敌人指示轰击的目标。选项 ABCD 中,只有选项 B 符合。 4. 答案: A。 解释:刑法第 106 条规定“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 相勾结,实施本章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四条、第一百零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各该条的规定从重处罚。”因此勾结外国是分裂国家罪、武装叛乱、暴乱罪、颠覆国家政权罪的法定从重情节,而非构成要件。刑法第 102 条规定“勾结外国,危害中华人
4、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构成背叛国家罪。因此选项 A 正确。 5. 答案: D。 解释:选项 A 不正确,因为投敌叛变罪的主体只能是中国人,外国人无所谓叛变;选项 B 不正确,投敌叛变罪没有时间上的要求,战时和和平时期都可能发生;选项 C 不正确,因为投敌叛变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有中国 国籍的自然人,并不要求必须是中国军人。选项 D 正确,所有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都要求有危害国家安全的意思。 6. 答案: D。 解释:颠覆国家政权罪的行为方式多种多样,武装叛乱行为是其中的一种,所以选项 D 不正确。武装叛乱罪与颠覆国家政权罪在客观方面有很多相似之处,所以从客观上的确不容易区分,
5、主要要看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颠覆国家政权的故意,所以选项 C 正确。 7. 答案: B。 解释: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罪的行为人并非都应当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虽然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有些犯罪政治性质比较明显,所以选项 A 不正确;实施危害国家 安全罪的行为人也不是都可以判处死刑,刑法第 113 条规定“本章上述危害国家安全罪行中,除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九条外,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所以选项 C 不正确。同条第二款规定“犯本章之罪的,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所以选项 B 正确。选项 D 不正确,因为判处缓刑的消极条件是行为人不是累犯,所
6、以如果行为人不是累犯,只要其所判刑罚低于 3 年有期徒刑,就可以判处缓刑。 8. 答案: B。 解释:所谓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到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在一定的时间内只限一定范 围的人知悉的各种事项,国家秘密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所以选项ACD 正确。选项 B 不正确,因为国家秘密也可以是商业秘密,如果犯罪对象是商业秘密,不一定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商业秘密中有些也是涉及到国家安全的秘密。 9. 答案: C。 解释:武装叛乱、暴乱罪是指组织、策划、实施武装叛乱、暴乱的行为。所以选项 A 正确。组织行为和实施行为可能需要以聚众形式实施,但是策划行为未必聚众实施,所以选项 B 正确。刑法 104 条第
7、2 款规定“策动、胁迫、勾引、收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武装部队人员、人民警察、民兵进行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 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是属种关系的概念,因此选项 C 不正确。根据刑法第 106 条规定,选项 D 是正确的。 10. 答案: C。 解释:选项 A 不正确,因为背叛国家罪只能由中国公民实施,外国公民勾结国外势力,危害我国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不构成背叛国家罪;选项 B 不正确,因为背叛国家罪并不要求必须是与敌对势力相勾结才能构成;选项 D 不正确,因为背叛国家罪客观行为包括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行为人所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都是背叛国家罪的客观表现
8、,根据一事不二罚的原则,对行为人的行为只按 照背叛国家罪处罚即可,无须数罪并罚。选项 C 正确,因为本罪的既遂只要求行为人有背叛国家的行为,不要求一定出现后果,否则反而不利于保护国家安全。 三、多项选择题 1. 答案: BCD。 解释:叛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行为。所以选项 BCD正确。勾结外国,是背叛国家罪的构成特征。 2. 答案: ABC。 解释:间谍罪,是指参加间谍组织、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者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行为。所以选项 ABC 正确。选项 D 投降敌人,为 敌人效力,是投敌叛变罪的构成
9、特征。 3. 答案: AC。 解释:选项 AC 符合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构成。选项 B 不正确,因为即使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还处于预备阶段,只要行为人实施了资助这些活动的行为,就构成本罪,否则不利于打击犯罪;选项 D 不正确,因为这些特定的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中,有些犯罪如颠覆国家政权罪、武装暴乱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等可以由外国人实施。 4. 答案: CD。 解释:行为人的行为不构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因为行为人的行为侵犯的是国家安全,而不是国家的保密制度,而且,行为人有间谍罪的 客观行为,间谍罪的客观行为包含泄露国家秘密的行为,同理,行为人的行为不构成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
10、提供国家秘密罪。行为人先前有叛逃行为,其后又实施了间谍行为,两个行为之间没有牵连或者吸收的关系,属于独立的两个犯罪,所以对行为人应当以叛逃罪和间谍罪数罪并罚。 5. 答案: AD。 解释: 根据刑法总则的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都必须附加判处剥夺政治权利(单处的除外),所以选项 D 正确;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并非最高刑都是死刑,所以选项 C 不正确。根据刑法第 113 条第二款的规定“犯本章之罪的,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所以选项 A 正确。 四、不定项选择题 1. 答案: C。 解释:甲虽然对该机构从事间谍行为有认识,但是甲在该间谍组织并不接受间谍组织的任务,同时也不参加该间谍组织,更没有为敌人指
11、示轰击目标,所以甲的行为不构成间谍罪。背叛国家罪,要求行为人有勾结外国的行为,甲不过是为了获取物质利益而在该机构作医生 ,没有危害我国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故意和行为,所以不构成背叛国家罪。 2. 答案: BC。 解释:选项 A 不符合颠覆国家政权罪的构成特征,因为本罪并不要求行为人必须是窃取国家重要职位,具有较大政治影响的人;选项 D 不符合本罪构成特征,因为组织、策划行为一般不会产生实际结果,但同样构成本罪。 3. 答案: BCD。 解释:选项 A 不正确,因为投敌叛变罪并不要求发生在战时;选项 B 正确,因为投敌叛变罪的主体只能是中国人;选项 C 正确,理由在于刑法第 108、 109条
12、规定;选项 D 正确,因为符合两个罪的构成特征。 4. 答 案: ABCD。 解释:叛逃罪与军人叛逃罪之间是法条竞合的关系,叛逃罪是一般法,军人叛逃罪是特别法,根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军人叛逃的,应优先适用刑法第 430 条的规定,构成军人叛逃罪。 五、问答题 1. 简述间谍罪的构成特征。 答:间谍罪,是指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者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本罪具有下列特征: (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安全。(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三种间谍行为:其一是参加间谍组织,即成为该组织的正式成员;其二是虽未正式加入间 谍组织,但是接受间谍
13、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其三是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只要行为人实施了这三种行为中的一种,即可构成间谍罪。“间谍组织”是指外国或敌对势力设立的主要进行窃取、刺探、收集我国国家秘密或情报,或者进行其他危害我国国家安全活动的组织。(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中国公民、外国人或无国籍人。( 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是间谍组织而参加,明知是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而接受,或者明知是我国的敌人而为其指示轰击目标。 2. 简述叛逃罪的构成特征。 答:叛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掌握国家秘密 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在境外叛逃,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本罪具
14、有下列特征: (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安全。(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首先,叛逃行为是发生在履行公务期间。履行公务期间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从事公务活动期间内;其次,叛逃的具体行为表现有两种:其一是擅离岗位,叛逃境外;其二是擅离岗位,在境外叛逃。第三,行为人的叛逃行为危害中华人民共 和国的国家安全。( 3)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 ( 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犯罪动机可能多种多样,行为人出于什么动机,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15、 3. 论武装叛乱与武装暴乱的区别。 答:武装叛乱、暴乱罪是指组织、策划、实施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的行为。武装叛乱是指以投靠外国或者境外的敌对势力为背景,纠集多人利用武装进行暴力破坏活动。武装暴乱是指在境内纠集多人,利用武装进行暴力破坏活动。二者的行为方式多种多样,包括杀人、放火、砸抢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破坏道路、桥梁等等, 可能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二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武装叛乱以投靠外国或者境外的敌对势力为背景,这样在行为的客观方面和主观方面都会有所体现。 4. 论背叛国家罪的构成特征 答:背叛国家罪,是指勾结外国或者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
16、行为。本罪具有下列特征: (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勾结外国或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包括两个要点:一是勾结外国或与境外机构、 组织、个人相勾结。“外国”是指外国政府、外国政党、外国政治集团以及敌视、破坏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外国敌对势力和他们的代表人物。“境外机构、组织、个人”是指隶属于外国的机构、组织、个人以及中国大陆境外的机构、组织、个人。二是危害我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 3)本罪的主体只能是中国公民,一般是窃据党和国家重要职务或者具有较高社会地位和较大社会影响的人物。
17、但是,法律并没有规定本罪主体必须具有上述身份。外国人和无国籍人不能独立构成本罪,但可以成为本罪共犯。( 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具有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 、领土完整和安全的目的。出于何种动机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5. 试论叛逃罪与投敌叛变罪的区别。 答:叛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掌握国家密码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投敌叛变罪则是指中国公民背叛革命,投奔敌方或者被捕、被俘后投降敌人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叛逃罪与投敌叛变罪的区别主要有:犯罪主体不同,投靠的对象不同,有无时间限制不同,投靠的方式不同。详细区别参见王作富主编,黄
18、京平副主编: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4 年第二版,第 252-253 页。 6.论 97 年刑法将反革命罪修改为危害国家安全罪的原因与意义。 答: 79 年刑法分则第一章规定的是反革命罪。 97 年修订刑法将反革命罪修改为危害国家安全罪,并对具体罪名做了较大调整。修改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我国已经从革命时期进入了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新时期,从国家体制和保卫国家整体利益考虑,从法律角度来看,对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犯罪行为,规定适用危害国家安全罪比使用反革命罪更为合适,另一方面,为了与国际上多数国家的做法接轨,世界上多数国家刑法对相同法益的保护都规定在危害国家安全罪一章,还有一 个方面是因为反革命罪的政治色彩过于浓厚,不利于解决人民内部矛盾,所以应当将反革命罪修改为危害国家安全罪。详细阐述参见侯国云:反革命罪宜改为危害国家罪,人民检察 1995 年第 3 期;明廷强:试论危害国家安全罪,法律科学 1996 年第 3 期;刘远:论全面修改“反革命罪”的必然性,河北法学 1997 年第 5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