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海特环保(集团)有限公司集团绩效考核管理制度一、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重庆海特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本部各层级人员、下属控股公司负责人、直属事业部负责人。二、目的1、保证集团经营目标实现和过程管控,加强集团组织绩效的考核和管理;2、激发和挖掘员工的潜能,强化员工主动工作和创造性工作;3、加强计划管理,围绕集团的经营目标,部门和员工制定工作计划,责任逐级落实。三、绩效考核原则1、计划原则:以公司经营目标、计划为依据;2、逐级考核原则:按管理层级自上而下考核;3、公开、透明、参与和客观公正原则;4、正激励与负激励结合原则:奖优罚劣,奖惩分明;5、反馈原则:结果及时反馈,并有效面谈。四、职责1、集团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绩效管理最高决策机构,负责绩效考核办法的审批,负责集团公司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的审批;2、集团公司企管部是绩效考核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订和完善,负责集团本部高层、部门以及二级控股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工作的组织,负责对各控股公司及子公司绩效考核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和抽查;3、下属各级公司行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