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肉搜索”与隐私权的博弈摘 要:“人肉搜索”是一种像其他科技产品一样的搜索工具,是在网络普及的当今时代网络技术与传统人工调查结合的产物。随着互联网上掀起的“人肉搜索”热潮,其在彰显公序良俗的同时亦在挑战现行法律的底线。虐猫事件、死亡博客事件、“三三七七事件”等几个网络事件的出现,“人肉搜索”与个人隐私权问题的博弈逐渐显现。网友、网站的某些行为已经突破了道德与法律的边缘,逐渐成为了一种实施侵权行为的工具。我们应在现有法律框架内对“人肉搜索”加以合理引导。关键词:人肉搜索;隐私权2007年12月29日,北京一女白领跳楼自杀,死前不久,她公开了自己的博客,其中有丈夫的姓名、单位地址以及与“第三者”的合影照片。大量网友发表对死者的同情和对第三者的声讨,死者丈夫因遭遇“人肉搜索”而丢了工作。之后,死者丈夫以天涯、大旗等网站侵权为由将其告到朝阳法院。“死亡博客”案引发“人肉搜索”引发了一场关于普通公民的个人隐私在网络中保护的大讨论。“人肉搜索”乃近年在网络上兴起的一种搜索方式,早期被称为“赏金猎人”,其作为一种新的网络现象,一般指将google、百度等网络搜索引擎与人工搜索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