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集团登记提交材料规范(一)企业集团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 企业集团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母公司加盖公章); 、母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母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集团章程(母公司加盖公章);、集团成员申请加入集团、承认集团章程的文件;、母公司持有子公司的所有权或者股份的证明;选择提交:子公司登记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子公司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复印件、子公司出具的股权证明。、集团成员的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注:1、企业法人依照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申请企业集团设立登记适用本规范。2、企业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3、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