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平安浙江到和谐浙江 时间:2012-06-04 17:39:11 来源:浙江日报 编辑:翁璟社会建设与人民幸福息息相关。加强社会建设,就是为了动员社会力量、整合社会资源、改善保障民生、发展社会事业、优化社会结构、完善社会服务功能,构建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发展环境。加强和全面推进社会建设,是构建“和谐浙江”、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对于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实现长治久安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和深远影响。主要成就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建设工作,把社会建设作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摆到突出位置,成立领导小组,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建设与管理格局。(一)居民生活步入全面小康积极推进“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加快了全面小康建设进程。根据关于浙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评价的说明评估,2010年浙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综合评价指数为93%,已基本实现全面小康(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