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安全文明施工技术规范1.总则1.1为保障现场人员的身体健康,改善现场人员的工作环境与生活条件,保护生态环境,预防环境污染和各类疾病,提升企业社会形象,根据国家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要求,制定本规定。1.2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的现场环境卫生与文明施工管理。1.3本规定所指的施工现场包括施工区、办公区和生活区。1.4施工现场管理除应执行本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及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并考虑业主与相关方的要求。 2.一般规定2.1施工现场的施工区域应与办公、生活区划分清晰,各区域应设置导向牌,导向牌应牢固、美观,并应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施工区域内严禁住人。2.2施工现场必须设置门卫室,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外来人员必须经批准、登记后戴好安全帽方可进入施工现场。2.3施工现场必须采用封闭围挡,高度不得小于1.8米。2.4施工现场出入口、临建和标牌等必须统一执行公司制定的相关标准及有关规定,并保持整洁、完好、美观。主要出入口明显处应设置工程概况牌(包括:工程规模、性质、用途;发包单位、设计单位、承包单位、监理单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