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资金管理制度 第1章 总则第1条 为加强资金管理,规范资金运作,降低资金成本,保障各项经营活动高效、有序地进行,依据企业董事会的批准,特制定本制度。第2条 企业各部门、直属单位包括和各企事业部下属企业都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资金管理的法规,执行企业的财务制度。第3条 企业按照资金高度集中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原则,对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对直属单位实行预算申请拨款、银行存款限额管理。第4条 企业所有的收入须进入企业指定的银行账户。第5条 企业所有的支出依照已批准的预算及审批程序核准后支付。 第6条 企业对资金的支付实行分级授权批准制度。第2章 资金管理职责第7条 企业财务部是企业资金管理的业务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1贯彻执行国家资金管理法规,制定企业资金管理规定。2指导和规范直属单位的资金管理工作。3监督管理企业销售收入收款。4对直属单位所需资金的审批、拨付及限额以上的直接对外付款。5办理直属单位银行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的审批手续,监督、检查直属单位对银行账户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