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中的涉税处理目录一、资金融通管理二、集团劳务分摊三、总分汇总纳税四、不合理的商业安排五、非居民业务第一部分 资金融通管理一、未到位资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六条 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2009国税函312号关于企业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关于企业由于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扣除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凡企业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的,该企业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相当于投资者实缴资本额与在规定期限内应缴资本额的差额应计付的利息,其不属于企业合理的支出,应由企业投资者负担,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注:如果虚拟的债务人是法人,应当每年确认利息收入,计算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如果虚拟的债务人是自然人(非股东),应当每年确认利息收入,计算营业税和企业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