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中核嘉华核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规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经营行为,确保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履行职务,勤勉高效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总经理是公司常设执行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对董事会负责,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和重大决策,在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依法行使职权。第三条 本规则对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第二章 总经理的聘用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若干名。 第五条 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董事可以兼任总经理或者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第六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聘可以连任。第七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之前提出辞职,并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经董事会批准后离任。第三章 总经理的职权 第八条 总经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