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微企业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2624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顺德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东省中小微企业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分工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牵头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参与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部门落实情况在2012年底前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汇总上报省政府。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二年九月二十四日广东省中小微企业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分工方案一、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体系(一)建立便捷服务通道。建立省、市、县三级政府部门中小微企业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定期研究解决中小微企业面临的共性问题。各级经济和信息化、科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资源、外经贸、环境保护、交通运输、税务、工商、质监、电力等部门要设立“绿色通道”,支持同级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等服务机构开展综合服务代办业务。(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各地级以上市政府、省发展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