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卫医字2011 号关于在全市卫生系统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的通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卫生院、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直医疗卫生机构:为深入开展“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活动,提高我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扎实推进我市医院管理“提高水平 打造高地”活动,积极配合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根据德州市关于在全市卫生系统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的通知(德卫医字201112号)要求,卫生局组织制定了乐陵市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活动实施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各级医疗机构要以医院管理“双高”活动为载体,结合全市医改工作各项部署,迅速全力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制定各自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认真抓好落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三好一满意”活动信息报送工作的重要性,安排专人担任信息联络员,每月4号前将“三好一满意”活动信息报送市卫生局“三好一满意”活动办公室,活动中取得的重大进展,形成的典型案例、成功经验以及创新性措施,以专项报告的形式随时报送。附件:1、乐陵市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