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地区某省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工程部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本公司发展现状,结合房地产开发程序及实施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工程部的职能。代表公司按下列职责范围对工程建设全过程进行管理:一、对工程建设实施招投标及相关手续管理;二、对工程建设实施施工管理;三、对工程建设搞好竣工交接工作;四、完成公司领导临时安排的工作;五、代履行总工程师、预审部、前期开发部、采购部的职责。第二章 工程部工作岗位职责第三条 工程部由总工程师、经理、副经理、工程人员、预审人员、前期开发人员和采购人员组成。经理全面负责工程部的工作,副经理协助经理工作,总工程师由经理兼任承担。第四条 经理职责:一、主持工程部的全面工作,组建工程部的组织结构,确定管理人员职责,并定期进行考核、评估和奖惩;二、履行总工程师职责,配合相关部门收集提供资料,参与相关决策活动;三、组织完成公司领导临时安排的工作。第五条 副经理职责:协助经理完成工程部的工作,并参与组织完成公司领导临时安排的工作。第六条 前期开发人员职责:负责工程开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