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项目审核原则与要求.doc

上传人:晟*** 文档编号:13018314 上传时间:2022-07-14 格式:DOC 页数:8 大小:19.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项目审核原则与要求.doc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项目审核原则与要求.doc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项目审核原则与要求.doc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项目审核原则与要求.doc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项目审核原则与要求.doc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项目审核原则与要求一、项目材料要求 1、本次上报项目准备材料应达到项目建议书及以上程度。审核依据重点为可研批复文件、土地预审文件、环评批复文件等。没有项目建议书或可研的,必须有与项目建议书同深度的项目说明并加盖公章。 2、项目准备材料中需具有工程必要性、工程建设内容、工程规模确定、投资测算、环境效益分析等相关内容。 3、涉及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延续的,以及与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十三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设施建设规划、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三峡后续工作规划等国家“十二五”专项规划重复的项目需要备注说明。二、一般性原则 1、目标明确。项目的主要目标为防治水污染、削减水污染物、改善水环境质量、防范水环境风险,这是判断项目是否适宜纳入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的根本依据。对于只有间接环境效益或属于其他专项规划重点解决领域的,如防洪疏浚、水土保持、植树造林、景观绿化、居民搬迁,以及以扩大生产能力为主要目的项目,原则上不纳入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实用文档资料库 > 公文范文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