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 - 2018 年福州市长乐区治理“餐桌污染” 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的重要部署,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做好 2018年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发展思想,持续推进我区治理“餐桌 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重点围绕贯彻实施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落
2、实食品安全索证索票闭环管理等 6 个工作方案的通知(长政办 2018 72号 )和 关于转发 福州市长乐区对接 2018年福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十项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的通知 (长政办 2018 70 号 ),加强源头综合治理,强化全过程、全链条闭环监管,通过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进一步提升我区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防范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顺利通过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省级测评和国家察访核- 2 - 验。 二、目标任务 (一)种植养殖环节 治理指标: 本地产蔬菜、水果、茶叶、畜禽等主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总体合格率稳定在 97%以上,原
3、粮卫生抽检合格率90%以上。 工作任务: 1.加强产地环境保护 ( 1)做好产地环境基础工作。 严格落实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制度,做好 30个长期定位监测点的点位农产品样品采集检测工作,加强产地环境监控。全面推进我区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摸清全区农用地土壤污染分布、面积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在此基础上,开展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工作,切实加强农用地保护与安全利用。(区农业局、环保局) ( 2)开展专项治理。 实施农产品产地土壤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化肥使用零增长减量化、农药使用零增长减量化四个 专项行动。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绿色防控、科学用药和统防统治,示范推广及辐射带动商品有机
4、肥 2.2 万亩,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面积 5 万亩次。(区农业局、环保局) 2.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 ( 1)扎实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管理工作。 继续遵循“产出- 3 - 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方针,巩固提升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建设。(区农业局) ( 2)加强示范园(场)建设。 组织创建省级以上园艺作物标准园 1 个,大力示范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带动建设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 16 个,其中果树 4 个、茶叶 1 个、蔬菜 10 个、食用菌 1 个,提高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区农业局) ( 3)加大农产品品牌培育力度。 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和农产品地理标志
5、产品,强化证后监督管理,全年新增三品一标获证产品 5 个以上。(区农业局) 3.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 ( 1)推进农资监管信息平台建设与应用。 在 37 家农药兽药肥料企业已纳入平台监管的基础上,推动符合平台监管的农药兽药肥料经营企业全部纳入平台管理,并进一步拓展平台监管范围,实施全程动态监管。(区农业局) ( 2)强化监督管理。 加强农业投入品市场监督检查,严格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规范管理,落实农业投 入品诚信档案及购销台账规定,严格执行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制度,实行专柜销售、实名购买和溯源管理。开展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质量常态化监测,对区域内主要生产基地、交易市场
6、的投入品实施定期监督抽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业投入品和不按规定使用农业投入品等违法行为。(区农业局) - 4 - 4.加强种植养殖监管 ( 1)强化执法检查。 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重点针对巡查检查、监督抽查、群众举报等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查办一批大案要案,曝光一批典型案例,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 (区农业局、公安局) ( 2)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农药专项整治。 加大农药专项监督检查,深入农药生产销售单位,严厉查处无证(假证)生产经营农药、生产经营假劣农药的行为、非法添加隐性农药成分等违法行为,对农药中非法添加氟虫腈等禁限用农药成分的行为进行重点打
7、击。公开曝光不合格农药及其生产经营单位,将违法情节严重的单位列入“重点监控名单”。以蔬菜、水果、食用菌、茶叶种植为重点领域,加强农药管理、规范农药使用。(区农业局) “瘦肉精”专项整治。 在区定点屠宰场和规模养殖场开展牲畜尿样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和沙丁胺 醇等“瘦肉精”抽检,重点打击饲料生产、养殖饲喂、屠宰等环节违法使用“瘦肉精”的行为。(区农业局) 兽用抗菌药专项整治。 集中清缴非法兽药(含渔药,下同)产品,集中力量对兽药经营、使用环节实施督导检查,依法严惩相关非法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区农业局、海洋与渔业局) 生猪屠宰专项整治。 加强屠宰企业日常监管,开展生猪屠- 5 - 宰专项整治
8、行动,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依法取缔私屠滥宰窝点。(区农业局) 茶叶农残超标专项治理。 以禁限用农药的违法违规使用为重点,以产茶乡镇为重点,组织开展专项抽查,重点打 击违法违规使用三氯杀螨醇、氰戊菊酯等禁限用农药的行为。(区农业局) ( 3)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一品一码”追溯体系建设。 大力推动在工商登记注册的农产品生产主体纳入备案管理,并建立信用档案。按照福州市食品安全“一品一码”全过程追溯体系建设工作以及索证索票闭环监管工作总体进度要求,做好“一品一码”全程追溯试点工作,力争纳入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监管信息平台的重点生产主体达 35家以上,并做到全面、及时、准确上传
9、质量追溯信息。指导和推动相关生产主体积极应用平台资源,实行源头赋码,一品一码,贴码销售。(区农业局) 5.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 严格落实快检预警制度,扩大快检范围,增加检测样品数量和频次,区本级年度快检样品 1000 个以上,乡镇全年快检样品 350个以上。加大监督抽查力度,联合省、市级开展“检打联动”行动,同步推动区级监督抽查。(区农业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6.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管理 ( 1)强化监管。 督促粮食经营主体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6 - 开展专项督查,重点督促粮食收购者经营者、承储企业和政策用粮经营企业严格执行相关质量安全制度;加强粮食收购、储存和政策用粮购销活动各环
10、节的质量安全监管,定期对粮食收购、储存 活动和政策用粮购销中的粮食质量和原粮卫生进行抽查与监测;组织开展收获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区发改局 ) ( 2)加快与市级粮食质量安全“一品一码”追溯体系建设的对接。 在已建成的“粮食质量安全信息追溯系统”仓储、加工测试版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市级后期项目开发建设的对接,保障系统顺利开通运行。(区发改局 ) (二)水产养殖环节 治理指标: 主要水产品养殖环节药物残留抽检合格率达 97%以上,水产品药物残留超标案件查处率达 100%。 工作任务: 1.推进渔业标准化生产。 鼓励渔业行业协会和水产企业参与水产行业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制修订。加快无公害水产
11、品认证步伐,加大无公害标志推广、宣传活动,提高无公害渔业产品认知度。(区海洋与渔业局) 2.推进水产养殖精准减量规范用药行动。 以鳗鲡、白对虾、草鱼等养殖品种为重点,利用水产技术推广机构和渔业专业合作社等力量,推广绿色生态养殖技术,加强水产养殖病害综合防控,指导养殖生产单位规范用药,推广精准用药技术。(区海洋与渔业- 7 - 局) 3.推进水产品质量安全“一品一码”追溯体系建设。 做好水产养殖单位摸底、电子登记工作,督促养殖单位做好水产品源头赋码和追溯信息的生成、采集、上传 等工作。建立以合格证为核心,产地证明清单、无公害水产品认证标志、可追溯二维码标识、禁用药物残留检测结果等为载体的产地准出
12、机制。(区海洋与渔业局) 4.强化执法监管 ( 1)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指导养殖生产者科学养殖,合理用药,严格执行休药期制度,推进水产标准化生产。督促养殖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生产日志、用药和销售三项记录。加强养殖生产单位诚信体系建设,落实水产品质量安全黑名单制度。(区海洋与渔业局) ( 2)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围绕我区主产的鳗鲡、白对虾、草鱼等品种,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严厉打击使用硝基呋喃、孔雀石绿、氯霉素等禁用药物的违法行为。加大监督抽查、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力度,清缴禁用药物,对违法用药的育苗、养殖单位开展治理整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区海洋与渔业局) (
13、3)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 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检打联动、联合执法和案件督办的机制,开展水产养殖执法专项行动,- 8 - 确保本级水产品药残超标案件查处率达 100%。推进水产品质量安全违法案件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杜绝有案不移、以罚代刑,严厉打击养殖过程违法用药行为。(区海洋与渔业局、公安局) 5.加强监督抽查、快速检测 和风险检测 ( 1)监督抽查和快速检测。 配合部省市级完成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 56 批次左右,全年计划完成本级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样检测(含监督抽查和快速检测) 54 批次。对于水产品中限用药物超标的,予以告知超标情况,并督促受检单位严格遵守限用药物休药期,在起
14、捕上市前再次组织抽查,抽查结果合格后才准予上市。若未按要求执行休药期制度,起捕上市且限用药物检测超标的,将按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区海洋与渔业局) ( 2)风险监测。一是 配合省厅、市局完成海水贝类产品卫生监测样品 10 个,监测项目为腹泻性贝类毒素( DSP) 、麻痹性贝类毒素( PSP)、大肠杆菌( N)、菌落总数、铅、镉、多氯联苯等指标。 二是 配合农业农村部、省级、市级做好 2018年四次水产品质量安全市场例行监测工作,在全区农贸市场和超市开展市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区海洋与渔业局) (三)饮用水环节 治理指标: 全区市政供水管网末梢水合格率达 95%以上,瓶(桶)装水质量安全
15、评价性抽检不合格样品检出率稳定在 5%以下。 - 9 - 工作任务: 1.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 组织开展城市水源环境状况评估以及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基础信息调查工作,定期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监测,组织开 展饮用水源地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保障饮用水安全。(区环保局) 2.加强市政供水安全管理 ( 1) 加强城市供水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继续开展供水企业运行评估考核,持续规范供水企业生产管理。(区住建局) ( 2) 开展水质督查,继续对公共供水企业水厂水质进行抽查。(区住建局) 3.开展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 按照国家卫计委和福建省卫计委关于开展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方案执行。组织开展城乡集中式
16、供水、管网末梢水、二次供水水质卫生监测,及时公布市政供水管网末梢水水质监测结果。(区卫计局) 4.加强瓶(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监管。 组织 开展瓶(桶)装饮用水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严厉查处非法添加行为,提高瓶(桶)装饮用水安全卫生水平。(区市场监管局) (四)食品生产环节 治理指标: 全区加工食品质量安全评价性抽检总体合格率稳定在 97.5%以上,成品粮、食用油、调味品、肉制品、蛋制品、酒类、乳制品、腐竹等不合格样品检出率稳定在 3%以下。 - 10 - 工作任务: 1.严格食品生产许可。 严格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做好许可现场核查,把好准入关。全面落实许可相关制度规范,优化许可工作流程,严格许可审
17、批把关,提升许可服务效能。(区市场监管局) 2.完善食品生产监督检查体系。 构建以风险分级管理为基础、企业自查为前提、日常监督检查为重点的监督检查工作体系。推进风险分级管理制度落实,按照风险分级确定检查频次,科学制定监督检查计划,全面完成全年日常检查任务。(区市场监管局) 3.加强重点企业监管。 重点抓好大型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一大一小”生产主体的监管。充分发挥大型食品生产企业引领示范作用,督促大型企业带头落实食品安全法法定义务和制度要求,提升大型企业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水平。做好小作坊基本情况摸底调查,建立监管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做好 2018年我区创建的食品加工小作坊示范 点,以点带面,示范带动。(区市场监管局) 4.加强重点产品监管。 重点加强对高风险食品、特殊食品、特殊人群消费食品等“一高两特”食品的监管,重点整治掺杂掺假、滥用食品添加剂、虚假宣传、篡改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产品不合格、标签标识不规范等突出问题,着力防控风险隐患。(区市场监管局) 5.提升信息化管理工作实效。 推进食品生产许可、食品召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