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九中普通高中新课程综合实践活动实施细则(试行)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指导意见、贵州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的精神,按照逐步深化、逐年推进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第一部分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为导向,以促进学生全面而富有个性的发展为宗旨,目标多元、方式多样、注重过程,关注个体差异,努力实现普通高中教育的培养目标,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为实现普通高中教育的培训目标服务。评价过程力求内容全面、客观,符合学生实际;操作程序科学、规范;评价过程民主、和谐。评价流程遵循导向性、激励性、公平性、过程性、发展性和可操作性原则。第二部分评价过程管理1.学校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评定委员会主任:王家明校长副主任:张 玫副校长、邵天津副校长、杨大龙副校长、黄华文校长助理委员:黄 猛、唐贤国、陈 鹤、钟跃辉、周应超、贾贵才李远明、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