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集中授权是以省联社为发起单位,由网点前台柜员在综合业务核心系统中发起待授权交易,通过“集中授权系统”,以影像传输方式,将业务交易信息、原始凭证、查证材料、监控视频等影像信息同步(或异步)传输至后台集中授权部门,由授权人员审核传输的交易画面、凭证影像和监控视频,对交易实施授权的业务处理行为。省联社集中授权系统于2010年12月在部分联社试点运行,2011年4月在全省推广。推广后,各地根据自身条件,以市、县或中心管理社为单位组成了授权中心,负责办理辖区内各种授权业务。通过一年多运行测试、系统维护、优化升级,目前系统运行平稳、高效安全、信息对称、前后台配合默契、业务处理流畅,柜面服务效率明显提高,客户满意度得到提升,大力促进了各项业务快速发展。但笔者认为,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某些不足之处,亟待解决和完善。一、对业务的促进作用(一)节约了人力资源。农村信用社劳动组织形式分为柜员制形式和复核制柜员形式两种。按传统的授权模式操作,实行复核制柜员的营业网点可以由出纳员或业务主管授权,但由于出纳员授权时会分散注意力,从而容易导致差错,且会影响工作效率;按传统方式的柜员制网点至少应配备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