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定土地承包关系 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构建新型农业服务组织 开创农经工作新局面尊敬的各位领导: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优化农村土地资源配置,实行适度规模经营,加大农业产业化经营步伐,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客观要求,是稳定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措施。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可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逐步发展规模经营”。2003年3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2005年3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专门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原则、方式、管理等进行了规定,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了要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允许农民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为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和法律依据。近年来我县各级政府和农村基层服务组织在积极引导和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和有益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