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用火管理规定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工业用火的术语与定义、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在*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范围内从事临时性用火作业的管理和固定用火区、固定用火点的管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AQ 3022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 3025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AQ 3028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3. 术语和定义3.1. 工业用火是指非固定区域的临时性用火作业(以下简称用火作业)。3.1.1. 用火作业系指下列作业项目:3.1.1.1. 各种焊接、切割作业;3.1.1.2. 使用喷灯等明火作业;3.1.1.3. 在易燃易爆区域内打磨、喷沙、锤击等产生和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3.1.1.4. 在易燃易爆区域内临时用电或使用非防爆电动工具、电气设备及器材;3.1.1.5. 机动车进入正在生产的化工装置或罐区、在生产区域内设置自带动力源的发电机和自带动力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