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的建议(一九八五年九月二十三日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通过)一、基本指导原则和主要奋斗目标(1)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即将在全面完成和超额完成第六个五年计划的基础上,进入一九八六年到一九九零年的第七个五年计划时期。按照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总要求和对内搞活经济、对外实行开放的总方针,继续做好这五年的工作,必将巩固和发展我国当前大好的经济和政治形势,更好地保证九十年代经济的振兴和繁荣,在实现国家兴旺发达、人民富裕幸福的道路上迈出更为坚实的一步。中央希望全党同志和全国各族人民一道,以改革创新和开拓前进的精神,积极投入到第七个五年计划时期的伟大实践中去。(2)“七五”期间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条件是很好的。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马克思主义路线指引下,经过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艰苦努力,我们巩固和发展了安定团结、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开辟了建国以来经济发展生机最旺盛的新时期。现在同“六五”计划开始前的一九八零年相比,我们国家的经济面貌发生了巨大而深刻的变化。在一九八零年的时候,我国农业仍然处于相当困难的境地,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