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工程和政工程初步设计审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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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 年 12 月 29 日发布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初步设计审批 办事指南( 试行 ) BSZN-1100209000 1 房屋建筑工程初步设计审批办事指南 (试行) 一、受理范围 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省、市党委政府及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工程项目 ;省、市重点 工程 项目 。 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通知 超限高层建筑、总建筑面积超过 5 万平米的大型公共建筑由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批。 其余项目由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除省级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审批范围项目,其余社会投资类项目取消初步设计审批)。

2、二、办理依据 (一)云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二)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 (三)云南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条例; (四)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云政发 2017 86 号) (五)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通知(云建法 2018 20 号) (六)昆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昆政办 2018 124 号) (七)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昆 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 50”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昆建通 2018 663 号) 三、实施机关 昆明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办理该行政许可事项的法定机

3、关。负责该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查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四、许可条件 (一)予以批准的条件: 1.可行性研究报告或立项已经过相关部门批准; 2.规划部门对项目已有明确的批准文件; 3.通过环境影响性评价并取得环评批复; 4.设计深度达到编制深度要求,经审查合格; 5.不存在其它违反现行法律法规、建筑规范标准、行业管理制度的情况。 (二)不予批准的情形: 1.可行性 研究报告、立项、规划、环评等未经相关部门批准; 2.设计深度未达到编制深度要求,经审查不合格; 3.存在其它违反现行法律法规、建筑规范标准、行业管理制度的情况。 五、许可数量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审批。 六、受理形式和地点 2 受理形

4、式:窗口受理。 受理地点:昆明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管理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 1 号市级行政中心综合服务楼一楼。 交通方式:可乘坐第 203 路、 204 路、 205 路、 216 路、 c85 路路公交车到达。 七、申请材料 房屋建筑工程初步设计审查行政许可 事项申请材料目录 八、办结时限 法定办理时限 : 15 工作日,技术性审查及修改回复时限不计算在内。 承诺办理时限: 5 工作日,技术性审查及修改回复时限不计算在内。 九、许可 收费及依据 本许可事项不收费。 十、办理流程 (一)申请 接收申请的实施机关:昆明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管理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

5、口;接收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 1 号市级行政中心综合服务楼一楼。 (二)受理 现场受理,申请被受理的,申请人可获得实施机关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申请不被受理的,申请人可获得实施机关出具的不予受理通知书;提交申请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人可获得实施机关出具的补正材料通知书; 序 号 材料 名称 材料 形式 份 数 其他 要求 1 项目立项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 复印件 1 份 1、复印件应加盖公章; 2、 在项目前期工作已经办理的有关批文,与初步设计有关,可以作为附件的有: ( 1)土地证。 ( 2)规划用地许可证。 ( 3)人防设置要求。 ( 4)消防设计方案审查意见。 2

6、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复印件 1 份 3 环评批复 复印件 1 分 4 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批准书( ) 复印件 1 份 5 初步设计文 本 原件 5 份 图纸(分专业装订成册) 原件 1 份 工程概算 原件 1 份 6 工程勘察成果资料(地勘报告) 原件 1 份 7 省外设计单位提供入滇备案表、入滇项目备案表 复印件 1 份 8 勘察、设计单位(含省外勘察设计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项目负责人承诺书; 原件 1 份 9 初步设计审批书面申请表。(原件一份) 原件 1 份 3 (三)审查 受理后 5 个工作日内完成技术审查。 (四)审批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初步设计专家审 查意见修改后的设计单位回

7、复意见(经专家复核签字)及修改后的初步设计文件, 5 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进行初步设计批复。 (五)许可决定及送达方式 办理结果:对审查合格的项目,资料齐全,给予初步设计批复文件。 送达方式:昆明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管理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直接领取;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 1 号市级行政中心综合服务楼一楼。 十一、许可服务 (一)咨询 1.咨询方式 ( 1)窗口咨询。地址:昆明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管理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 ( 2)电话咨询。电话号码: (0871)63136632。 2.咨询回复 当场回复。 (二)办理进程查询 申请人可通过电话 (0871)63136632 查询审批

8、事项办理进程。 (三)监督投诉 窗口投诉: 呈贡新区锦绣大街 1 号市级行政中心综合服务楼或 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 1 号市级行政中心 4 号楼 4 楼 市纪委派驻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组 ( 496室)。 电话投诉: (0871)63124070。 信函投诉: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 1 号市级行政中心 4 号楼 466 室; 650500。 (四)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法定时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 60 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行政复议的部门名称: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9、 地点: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 1 号市级行政中心 4 号楼 4 楼; 联系方式: 0871-63181006。 4 附件 1 房屋建筑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办事流程示意图 5 附件 2. 申报表名称及下载: 一、申报表名称: 1.房屋建筑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申报表 二、 下载网址: http:/www.km- 屋建筑工程 初步设计 审查申报表 工程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勘察单位 建设地点 建设类别 抗震预审 建设规模 申报日期 建设内容 可研论证 建设规划 简述 技术方案简述 6 概算规模 主要抗震措施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7 市政工程(燃气工程除外)初步设计审批办事指南 一、受

10、理范围 市政工程初步设计审批实行分级管理。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范围:(一)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呈贡、高新、经开、度假区范围内的特殊项目: 1.大型市政工程项目 ; 2.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及规划配套建设地下综合管廊的城市道路建设项目; 3.省、市重点项目; 4.跨区域工程建设项目; 5.省、市党委政府及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工程建设项目等。 (二)其余各县(区)范围内的特殊项目: 1.大型市政工程项目 ; 2.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及规划配套建设地下综合管廊的城市道 路建设项目。 其余 市政工程 项目 初步设计审批,由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审批。 二、办理依据 (一)云南省建设工程勘

11、察设计管理条例; (二)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 (三)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四)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云政发 2017 86 号) (五)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通知(云建法 2018 20 号) (六)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昆明市行使部分省级行政职权的决定(云政发 2018 36号) 三、实施机关 昆 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许可条件 (一)予以批准的条件: 1.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备案)已取得发展改革部门批准; 2.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出具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建设项目设计规划方案审查同意意见;

12、 3. 项目初步设计(含概算)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完成,且设计深度达到编制深度要求,通过专家评审; 4. 符合发改委等政府相关部门批准或核准备案;文件批复规模、功能、工艺、投资等内容齐备;符合经审查通过的规划方案设计;涉及环保、文物保护、风景名胜等特殊要求的项目,符合相关管理部门批准文件。 (二)不予批准的情形: 不满足上述“ (一)予以批准的条件 ”的情况。 五、许可数量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审批。 8 六、受理形式和地点 受理形式:窗口受理。 受理地点:昆明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管理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 1 号市级行政中心综合服务楼一楼。 交通方式:可

13、乘坐第 203 路、 204 路、 205 路、 216 路、 c85 路路公交车到达。 受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9:00 12:00,下午 13:00 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申请材料 市政工程初步设计审查行政许可事 项申请材料目录 八、办结时限 法定办理时限 : 20 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 10 工作日(勘察设计单位修改报批文件时间不计算在内)。 九、注意事项 按规定必须审批初步设计的项目,初步设计未经审批的,不得进行施工图设计和序 号 材料 名称 材料 形式 份 数 其他 要求 1 建设单位审查申请 原件 1 份 2 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备案)批复文件 复印件 1

14、 份 复印件应加盖公章 3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规划意见 复印件 1 分 复印件应加盖公章 4 涉及环保、文物保护、风景名胜等特殊项目时相关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复印件 1 份 复印件应加盖公章 6 勘察、设计单位(含省外勘察设计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项目负责人承诺书 原件 1 份 7 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复印件(含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滇信 息登记证 ) 原件 1 份 8 初步设计图纸、说明、勘察报告等文件(含概算) 原件 5 份 1.图纸和说明装订在一起时:初步设计文本 5 套、概算两套、勘察报告 1 套,以上文件电子版一套。 2.图纸和说明分开装订时:初步设计文本 5套、

15、图纸各专业 1 套、概算两套、勘察报告 1套,以上文件电子版一套。 9 审查,有关部门不得为 其办理报建手续。经批准的初步设计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修改设计的,须经原批准机关同意。 十、许可收费及依据 本许可事项不收费。 十一、办理流程 (一)申请 窗口提交 。 受理部门: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市级行政中心综合服务楼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 交通方式:可乘坐第 170、 203、 206、 208、 216、 218、 C85 路公交车或地铁 1 号线到达。 (二)受理 现场受理,申请被受理的,申请人可获得实施机关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申请不被受理的,申请人

16、可获得实施机关出具的不予受理通知书;提交申请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人可获得实施机关出具的补正材料通知书。 (三)评审 受理后 5 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评审。 (四)下达批复 对通过专家评审且已按专家评审意见完成修改的初步设计项目,在 5 个工作日内下达批复文件。勘察设计单位修改初步设计文件时间不计审批时间内。 (五)许可决定及送达方式 办理结果:对审查合格的项目,资料齐全,给予初步设计批复文件。 送达方式:昆明市人 民政府行政服务管理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直接领取;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 1 号市级行政中心综合服务楼。 十二、许可服务 (一)咨询 1.咨询方式 ( 1)窗口咨询。地址:昆明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管理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 ( 2)电话咨询。电话号码: (0871)63136632。 2.咨询回复 当场回复。 (二)办理进程查询 申请人可通过电话 (0871)63136632 查询审批事项办理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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