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检察院人员现状分析 下一篇 上一篇 上传时间:2009-04-17 16:26 点击:1928 支持一下 4 目前,检察机关实行的是双重领导体制,即上级检察机关领导下级检察机关,地方党委领导地方检察机关。在双重领导体制中,地方党委采取行政管理方式,对检察机关人财物进行管理,处于绝对主导地位,上级检察机关对下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主要是业务指导。在领导干部法制观念不强、依法行政尚未真正实现、地方保护和长官意志依然存在的大环境下,这种双重领导体制使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受到制约和干扰,公正执法无法得到有效保证,给基层检察院的创新发展带来了诸多困难,亟待改革完善。一、基层检察院人员状况令人堪忧1、空编多,人员严重不足。 2002年,根据地方政府的要求,检察机关在进行机构改革时,普遍实行了“一刀切”政策,凡超过规定年龄上限的同志统一实行提前离岗;加之自然减员和调出人员多,调进人员少,使得增减比例严重失调,形成有编制无人员的结果。据报道截至2007年6月底,四川省检察机关政法专项编制为12556人,实有1041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