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概况A-1、A-12、A-27、B-5、B-18、B-30#楼6栋高层属于框剪结构;地上11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33m;标准层层高3m ;总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总工期:360天。6栋高层原始地面平均高程:37.5m,深基坑坑底标高:32.334.2 m,基坑开挖深度:3.3m5.2m,基坑最大开挖深度已大于5m,属于深基坑。场地地下水主要属第四系孔隙潜水,主要含水层为粉土及砂土层。勘探时地下水位埋深平均为3.47米,地下水位标高平均为27.35米,目前地下水位位于基础底面以上。基坑开挖前,应考虑采取人工降水措施。为便于机械施工,建议降水深度应降至基底以下至少1m。根据勘区土层的渗透性及工程对地下水位降深的要求,结合当地基坑降水的经验,建议采用管井来进行人工降水,降水井宜设在基坑的外缘。降水对附近地基的沉降会有影响,建议基坑降水设计时应考虑降水对附近地基的沉降影响,采取必要的措施,以防止降水引起附近建筑物的沉降,建议在基坑周围及建筑物适当位置设置沉降监测点,在降水前后应进行连续监测,并建议进行专项的降水设计。该区地下水按埋藏条件为第四系孔隙潜水类型。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