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江口中心小学教师职评方案 ( 2015 年修改稿) 为切实做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根据宁波市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试行) 、奉化市教育局职称评审文件 和奉化市教师职称工作会议相关精神,结合我校师资结构等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职称评审考核推荐制度,创新职称评审管理体制,凝聚优秀人才,调动全体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组 长:蒋彩芬 副组长:王卓龙 组 员:周宏达 卓海康 陈飞 骆剑光 黄昱晖 王伟达 李鑫 孙波 2职称评审工作小组: 组 长:蒋彩芬 副组长:王卓龙 组 员:张华宝 陈飞 沈欢欢 陈雪香 蒋
2、维华 三、实施对象 : 本单位正式在编在册的教职工。 四、工作 程序 : 1.召开教师会议传达学习职称改革和职称评定相关文件精神。 2.成立职称评审领导小组,负责对申报各级职称评审人员进行审定和实施。 3.职称评审领导小组制定校内职 评方案,并予以公布,听取各工会组教职工意见后,再汇总、修订方案,并交于职称评审领导小组审议,最后由教职工大会集体讨论通过后方可实施。 4.个人提出申请,并上交相关材料,登记符合申报高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教师名单。 5.职称评审工作小组对参加申报评审的教师,按实施方案规定办法进行综合评分 ,并根据 评分 结果, 从高分到低分按 市教育局核准比例确定 参评 人员。
3、6.公布推选人员名单 及分数 ,公示一周后上报市教育局人才工作科。 9.参评条件见宁波市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试行)。 五、评审说明: 1.凡出现严重违反师德要求 的 实行一票否决。 2.推荐参加市级评审的教师无故不参加教育局组织的业务考试,三年(不包括缺考当年)不得参评。 3.连续两年推荐到上一级参评,却没有被评上的,下一年暂缓推荐到上一级参评,但必须参加下一年的校级评选报名。 4.在评审过程中被上一级评审机构发现论文抄袭的,取消当年和后三年的推荐资格。 5.本实施方案解释权在 校 职称 评审 领导小组。 六 、评分方法: 根据教龄、荣誉、教学技能、论文获奖或发表、教育科研、辅导学生、兼职
4、、考核、 完小任 教九 大项计算出总分。 六、 评分表: 项目 满分 项目名称及分值 得分 备 注 教龄 5 按周年计算,每年得 0.5 分。 指任现职以来。 荣 誉 20 综合性荣誉: 国家、省、市、县 市级 分别得 20、15、 10、 5 分。 1.综合性荣誉指经学校和教育局推荐的 ,如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班集体等。 2.专业 性 荣誉指名教师、学科骨干、骨干班主任 、 教坛新秀等 。 20 专业性荣誉: 名师:市级 20 分;县市级 15 分。 学科骨干、骨干班主 任:市级 17 分;县市级 12 分。 教坛新秀:省级一等奖 20 分、二等奖 17 分、三等奖 15 分;市级一等
5、奖 15分,二等奖 12 分、三等奖 10 分;县市级一等奖 10 分、二等奖 8 分、三等奖 5 分。 教学 技能 10 基本功竞赛: 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得 10、 9、8 分 ;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得 8、 7、6 分 ;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得 6、 5、4 分;县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得 4、 3、2 分 。 1.基本功竞赛是指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室组织的各项竞赛。 2.公开课需凭证书。 5 公开课: 省级及以上、市级和县市级(含区域级)分别得 5、 3、 1 分 。 论文获奖或 发表 10 获奖: 论文获奖分值 参照教学技能。 1.论文得分均指第一作者。 2.论文获奖 是
6、指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室组织的各项竞赛。 3.论文发表的刊物均为正规刊物。 5 发表: 省级及以上、市级、县市级刊物发表分别得 3、 2、 1 分。 教育 科研 15 立项: 省、市、县分别得 3、 2、 1 分。 结题: 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得 14、13、 12 分 ; 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得 11、 10、9 分 ; 市 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得 8、 7、 6分; 县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得 5、 4、3 分; 1.课题立项只有第一负责人得分。 2.结题未得奖的第一负责人 加 1分 。 3.获奖 课题 的参与 者参照 立项。 辅导学生 5 竞赛: 国家 级一等奖 5 分,二、三
7、等奖 4 分;省 级一等奖 4 分,二、三等奖 3 分; 市 级一等奖 3 分,二、三等奖 2 分; 县市 级一等奖 2 分,二、三等奖 1 分。 1.竞赛指教育局、教研室组织的各类学科、体艺和科技等竞赛。 2.发表必须在正规报刊杂志上,如未来作家报、宁波 晚报和奉化日报等。 5 发表: 在省级及以上、市级、县市级刊物发表分别得 2、 1、 0.5 分。 兼职 10 校级、 中层 、 班主任、 中心 教研 大 组长、 完小中层 每年得 1 分。 1.指任现职以来。 2.副班主任不给分。 3.兼任多职的取最高分值,不累计。 5 年级组长、 中心备课 组长 、完小教研组长 每年加 0.5 分。 考核 10 优秀每次得 2 分,合格每次得 1 分。 指五年内。 完小任教 5 在江口街道完小任教,且现在仍在完小任教的每年加 0.5 分。 指参加工作以来。 总分 130 评审 小组(签名 ): 备 注: 1.以上评分项目 除“考核”和“完小任教”外, 均指任现职以来。 2.每个二级项目 均设最高分,超出最高分的不给分 。 3.当推荐对象末位出现分值相同时,由全体教职工进行民主测评,得票高的入围。 奉化市 江口中心小学 2015 年 6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