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石泉县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强化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综合治理,维护农村食品良好生产经营秩序,保障农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切实利益,有效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根据 (安 农发 2019 10 号) 精神, 县农林科技局、县经贸局、县公安局、市场监管局、供销合作社 决定 在全县开展为期 3 个月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 自 2018 年 12 月 15日起,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 3 个月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安全提出的“四个最严”要求,以乡村振兴 战略为总抓手, 紧盯农村食品消费安全,坚持打建结合、疏堵
2、结合、长短结合,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收缴一批假冒伪劣食品,处理一批“山寨”食品商标侵权案件,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切实发挥警示震慑作用,有效改善 2019 年元旦和春节期间农村食品消费环境。以专项整治为契机,进一步发动和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全面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市场机制,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水平和保障能力。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对象。 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小商贩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村集 市、食品批发市场。 (二)重点品类。 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品类。 (三)重
3、点违法违规情形。 食品假冒(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信息);侵权“山寨”(食品包装标识、文字图案等模仿其他品牌食品);食品假货(假羊肉、假驴肉等涉及食品欺诈的行为);“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劣质(以次充好、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等);超过保质期等。 三、整治措施 (一)迅速开展生产经营环节联合执法检查。 坚持问题导向,全省上下联动、 部门协同,针对重点对象、重点品类、重点违法违规情形,开展地毯式清理检查。发现问题隐患,要进一步核查生产经营行为是否规范、索证索票是否到位、进货查验责任是否落实、生产经营记录是否健全。发现假冒伪劣食品,要坚决收缴并集
4、中销毁,切实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全面净化农村食品市场。(县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县农林科技局 配合 ) (二)查处一批农村食品商标侵权假冒案件。 从严把控食品类商标审查标准,严厉打击恶意抢注、模仿食品类高知名度商标行为。依法打击违反商标法禁用条款使用商标、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行为。严厉打击食品类商标侵 权行为。强化商标专用权保护,加大商标侵权食品源头追溯力度,对商标侵权食品生产、销售及商标标识印制等环节开展全链条打击。(县市场监管局、县农林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严惩一批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犯罪分子。 发现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线索,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依法查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的生产经营者
5、,以及为其提供商标、广告、认证、包装等服务的经营者。坚决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端掉一批违法“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对违法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实施禁业限制。涉嫌犯罪、需追究刑事责任的,及时移送 公安机关。(县市场监管局、县农林科技局、县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大治理行动。 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村“两委”作用,以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为重点,实施网格化综合管理,强化社会共治。支持设立村级食品安全信息员,开展群防群治。在重点对象、重点区域和村委会张贴 12315、 12331、12365 等投诉举报电话,鼓励广大农村居民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将生产经营主
6、体纳入社会信用平台管理,实施联合惩戒,引导和督促各类主体依法生产经营。(县农林科技局、县经贸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 全力营造农村食品消费安全良好氛围。 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标准宣传培训,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加大对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教育管理。引导农村食品生产者守法守信,生产推广符合农村需求的产品和品牌。引导经营者规范经营活动,从合法合规渠道进货,把好食品进销关口,落实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喜闻乐见、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农村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县农林科技局、县经贸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步骤 要坚持整治与整改相
7、结合,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监督生产经营者自查自纠与加 强巡查检查相结合,认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一)部署动员阶段( 2018 年 12 月) 县农林科技局、县经贸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政府统一领导下,周密部署,密切配合,共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突出重点,明确任务,细化措施,夯实责任,联合行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 2019 年 1 月 上 旬) 各相关部门要组织力量,围绕重点对象、重点品类、重点违法违规行为,集中开展大检查、大清理、大追查、大行动、大培训,深入推进农村假冒伪劣专项治理行动,严查严打、形成震慑,规范农 村食品
8、生产经营行为和市场经营秩序。 (三)检查督促阶段( 2019 年 1 月 中旬 ) 专项工作组 将派出 联合 检查组,对各镇专项整治工作成果进行检查,督促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总结提升阶段( 2019 年 2 月) 及时总结专项整治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提炼形成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有效监管模式,在全县范围进行宣传推广并向市上推荐,加快建立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领导。 各镇和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增强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坚持党政同责,把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县级成立以县农林科技局主要
9、领导同志为组长,县级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同志为成员的专项工作组,专项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县农林科技局。各镇要成立由农综站、派出所、市场监管所组成的专项工作组,推动落实专项整治任务,及时指导解决整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二)强化责任落实。 各镇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重点任务、推进措施和目标要求,严格落实工 作方案,采取重点督查、明查暗访等方式,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建立健全各相关监管部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措施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人。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作为、情况不报告、问题不解决的单位和工作人员,严肃追责问效。 (三)务求工作实效。 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对发现的风险隐患
10、和不规范行为,整改率要达到 100;对发现的违法行为,打击和查处率要达到 100;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对涉嫌食品犯罪的案件,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率要达到100。对重要案件要一案一报、挂牌督办、限期办结。对发现涉 及其他地区的问题食品,要及时通报相关地区监管部门彻底追查。 (四)加大宣传引导。 各镇和各有关部门要以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公布专项整治行动部署和成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着重宣传专项整治行动成果,曝光典型案例,营造整治行动的强大声势,有效有力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环境。 (五)及时报送信息。 各镇和县农林科技局、
11、 县经贸局、县公安局、市场监管局、供销合作社 要建立整治信息报送制度。2019 年 1月 15 日前分别向县级专项工作组(县农林科技局)和县级主管部门 报送阶段性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2), 2019年 1 月 25 日前报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包括整体情况、主要措施、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安排等)。 2019年 2月 17日前报送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总结及整治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2)。县级专项工作组要将上述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和工作总结汇总后,按时限要求报送市级专项工作组( 市 农业 局 ),同时报送县政府。 各单位 联系人: 县 农林科技局 南家寨 18992569692 Q
12、Q: 516416944 县公安局 李 伟 13659156679 县 市场监管 局 赵 鸿 13772983955 县经贸局 唐 宏 15336279655 县供销联社 陈 挺 15209154493 附件: 1、 石泉县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组名单 2、 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 附件 1 石泉县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组名 单 组 长:蔡方毅 县农林科技局局长 成 员:张诗清 县农林科技局副局长 司额军 县农林科技局副局长 吴先国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叶仁华 县公安局副局长 陈永超 县经贸局党委委员 王广明 县供销联社主任 办公室主任:张诗清 县农林科技局副局
13、长 办公室成员: 张 莉 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15191535326 南家寨 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党支部书记 18992569692 袁国波 县畜牧兽医中心主任 15929157255 赵 鸿 县市场监管局食安股股长 13772983955 李 伟 县公安局环食药中队队长 13659156679 唐 宏 县经贸局干部 15332679655 陈 挺 县供销联社政办股股长 15209154493 联络员:徐新 17709153925 QQ:1591738814 附件 2 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类别 单位 数量 1 出动执法人员
14、人次 2 检查食品生产主体 个 3 检查食品经营主体 个 4 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 个 5 收缴假冒伪劣的食品数量 公斤 6 取缔无证生产主体 个 7 取缔无照经营主体 个 8 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 户 9 吊销营业执照 户 10 捣毁制假售假窝点 个 11 查处假冒伪劣食品案件 件 12 查处假冒伪劣食品货值 万元 13 假冒伪劣食品案件罚没金额 万元 14 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 件 15 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值 万元 16 商标侵权假冒案件罚没金额 万元 17 移送司法机关案件 件 18 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和举报 件 19 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 万元 20 组织开展食品生产经营者培训次数 次 21 组织开展宣传活动次数 次 注:请报送行动开始截至填报时间的数据。假冒伪劣食品大案要案(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要报送详细案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