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午中心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20142015学年度第一学期)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教育厅安徽省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的要求,认真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义务教育政府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此认定工作实施细则:一、组织机构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班主任、村干部和学生家长代表组成的评审组,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金乐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审核领导小组组 长:贺 立副组长:李光辉 武 宁组 员:刘涛 朱超峰 骆世界 王建云 胡侠 王芳 张英 姚文艳 钱玉杰 王晓影 王利 蒋成慧 朱友梅 胡瑛 蒋成侠 刘春英 贺华芬 王艳 梅新彩 娄娟 学生所在村组领导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条件根据规定,优先资助下列对象:1.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父母持特困职工证、低保证的学生;2.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或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孤儿;3.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和警察子女;4.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