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三:湖北省学前教育职业教育集团章程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学前教育发展的需要,为充分发挥政府、行业、职业院校、学前教育机构在学前教育职业教育中的作用,进一步推进学前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形成“政、行、企、校”的良性互动机制,实现合作共赢,为规范湖北省学前教育职业教育集团的运行,建立长期有效的管理、运行和发展机制,特制定本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集团名称 湖北省学前教育职业教育集团(以下简称集团)。第二条 集团地址 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391号)。第三条 集团性质 湖北省学前教育职业教育集团是经湖北省省教育厅批准,在省教育厅职成处具体指导下,由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江汉艺术职业学院,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作为发起人,联合行业协会、幼教集团(集团)、幼儿园和相关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按照“平等互利、资源共享、合作共赢、共谋发展”的原则,组成的自愿联合体。该集团不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资格,是非赢利性的社会组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