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 “十一五”重点中医专科和特色中医专科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省重点中医专科和特色中医专科建设与管理,提高中医药防病治病水平,促进全省中医药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医疗服务多层次的需求,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并取得预期成效,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重点中医专科和特色中医专科建设项目以临床医疗为主体,以提高中医药临床疗效为核心,以继承发扬中医药特色优势为重点,加强基础设施条件建设,优化临床诊疗方案,提高人才队伍素质,提升科学管理水平,推动学术技术创新,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第三条 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负责重点中医专科和特色中医专科建设项目的宏观管理,确定建设项目,制定项目建设目标要求,组织项目实施的中期评估和评审验收等管理工作。市州卫生(中医)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的建设项目的组织管理、督促检查,并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对项目建设工作予以支持。重点中医专科和特色中医专科建设项目单位负责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与管理,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为完成项目任务提供保障;重点中医专科和特色中医专科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项目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