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巩义市 2018年度涉村镇上庄村补充耕地储备项目(一)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巩义市 涉村 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 二一八年 十二 月 巩义市 2018 年度涉村镇上庄村补充耕地储备项目(一) 招标文件 第 2 页共 41 页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_3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_3 1.总则 _9 2.招标文件 _11 3.投标文件 _11 4.投标 _13 5.开标 _14 6.评标 _14 7.合同授予 _15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_15 9.纪律和监督 _15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_16 第三章 评标办法 _17 1评标方法 _
2、19 2评审标准 _19 3评标程序 _19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_21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_22 通用条款(略 ) _25 专用条款(略 ) _25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_26 第六 章 图纸 _27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_28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_29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_30 (一)投标函 _30 (二)投标函附录 _31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_32 三、授权委托书 _33 四、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 _34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_35 六、施工组织设计 _36 七、项目管理机构 _37 八、资格审查资料 _39 九、其他材料 _41 巩义市 2018 年度
3、涉村镇上庄村补充耕地储备项目(一) 招标文件 第 3 页共 41 页 巩义市 2018 年度涉村镇上庄村补充耕地储备项目(一)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巩义市 2018 年度涉村镇上庄村补充耕地储备项目(一),招标人为巩义市涉村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 巩义市 2018 年度涉村镇上庄村补充耕地储备项目(一) ; 2.2 项目编号: SCCZ20181102; 2.3 建设地点: 巩义市涉村镇 ; 2.4 项目内容: 补充耕地 ; 2.5 招标范围:图纸、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2.6 预算总额:约
4、45 万元; 2.7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 2.8 工期要求 : 120 日历天 ; 2.9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且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 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 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相应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单位出具无在建工程证明); 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员工并提供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 3.4 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信用记录,凡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5、、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依法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巩义市 2018 年度涉村镇上庄村补充耕地储备项目(一) 招标文件 第 4 页共 41 页 4.报名 须知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注册成为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详见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滚动屏幕“关于电子交易平台诚信库入库登记的公告),并取得 CA 密钥,凭CA 密钥登录系统 ,请于 2018年 12月 6 日至 2018年 12月 12日 8: 3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在 巩义市公共资源交
6、易中心网站( )进行网上报名。(详见 http:/( 公共服务 -下载专区); 4.2 CA 密钥在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受理大厅(巩义市行政西街与健康街交叉口)办理; 4.3 投标人未按照规定时间在网报名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 密钥,凭 CA 密钥登陆系 统,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 ,售后不退。(详见 http:/( 公共服务 -下载专区); 5.3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及时关注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公司 CA 密钥推送消息,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
7、其投标将被拒绝; 5.4 招标文件以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电子招标文件为准招标人不再提供纸质版本的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8 年 12 月 27 日 09:00(北京时间);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 :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二 开标室;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网网站发布。 8.联系方式 巩义市 2018 年度涉村镇上庄村补充耕地储备项目(一) 招标文件 第 5 页共 41 页 招 标 人:
8、巩义市涉村镇 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孟 先生 联系电话: 15290806766 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白女士 联系电话: 0371-60323158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12 月 5 日 巩义市 2018 年度涉村镇上庄村补充耕地储备项目(一) 招标文件 第 6 页共 41 页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招 标 人 :巩义市 涉村 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孟 先生 电 话 :15290806766 1.1.3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9、 联 系 人: 白女士 电 话: 0371-60323158 1.1.4 项目名称 巩 义市 2018 年度涉村镇上庄村补充耕地 储备项目(一) 1.1.5 建设地点 巩义市 涉村镇 1.2.1 资金来源 自筹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图纸、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1.3.2 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合格 1.4.1 投标人资格 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相应专业二级
10、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单位出具无在建工程证明);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员工并提供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 4 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信用记录,凡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依法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巩义市 2018 年度涉村镇上庄村补充耕地储备项目(一) 招标文件 第 7 页共 41 页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
11、1 踏勘现场 不组织(自行踏勘)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 时间 开标截止之日 10 天前 1.11 分 包 不允许 1.12 偏 离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 料 根据第 2章第 2.2款和第 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 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10 天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9 年 1 月 9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澄清的时间 在收到 相应澄清文件后 24 小时内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修改
12、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 24 小时内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 料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期后 60 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需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禁止使用结算卡)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人民币陆仟圆整( 6000.00元) 3.交纳投标保证金账号: 开户名称: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 003180114000005710504 开 户 行: 河南巩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行号:402491003016) 4.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19 年 1 月 8 日 17:00前。 5
13、.在投标保证金汇款附言栏(备注栏)写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因自己未能准确填写附言栏(备注栏)项目名称而造成银行无法准确对账的,继而造成其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投标保证金少交、迟交、多交视为无效 巩义市 2018 年度涉村镇上庄村补充耕地储备项目(一) 招标文件 第 8 页共 41 页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请投标人考虑银行转账过程所需时间,及时办理转账手续,避免不能及时到账 . 3.5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 年份要求 3 年,指 2015 年 1 月 1 日以来。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 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14、。“盖章”是指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签字”是指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亲笔签署全名 . 3.7.4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一式五份,一正四副,电子版 1 份( U 盘),电子版必须包含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3.7.5 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正本、副本要求采用胶粘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并编制目录。 4.1.1 密封要求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 电子版 应密封在一个封套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4.1.2 封套上写明 (项目名称) 标段 投标文件 在 年 月 日 时前不得开启。 投标人全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
15、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4.2.2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二 开标室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 开标程序 ( 1)密封情况检查:由招标人、投标人、监督人共同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宣布检验结果; ( 2)开标顺序:按签到的逆顺序依次进行开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 技术、经济等专家 4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在相关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7
16、.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 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 候选人数: 1-3 名 巩义市 2018 年度涉村镇上庄村补充耕地储备项目(一) 招标文件 第 9 页共 41 页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0.1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在开标前 7 天公布, 请关注 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公司 CA 密钥推送消息 。 10.2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参照计价格 2011534、 20021980 及 2003857 号文件的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用 。 投标人须知正文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
17、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
18、须知前附表 。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l)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 务的; 巩义市 2018 年度涉村镇上庄村补充耕地储备项目(一) 招标文件
19、第 10 页共 41 页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 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
20、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 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颗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