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阶段监理资料管理与归档实施细则 为加强本公司各项目监理部建设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统一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标准,保证建设工程档案完整、准确、及时地归档和移交,实现工程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50319-2000)、广东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统一用表、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施工阶段监理资料管理与归档实施细则。一、 监理资料归档管理要求1 各工程项目监理资料应按照归档资料目录的内容收集、装订、编目、立卷、归档,并应做到“及时整理、真实完整、分类有序”。2 归档的工程文件一般应为原件,各种材料合格证或质量证明文件如是复印件或抄件,提供单位应加盖红章。3 工程表格除特殊情况外一律采用广东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统一用表及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统一标准(GB 50300-2001)的要求填写。4 监理资料的管理应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并由总监理工程师指定的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