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盘屿中学办学行为五规范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省、市、县教育主管部门统一部署,结合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制止和纠正违背教育方针、违背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的错误做法,规范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办人民满意教育,创人民满意学校,加强教育行风建设,树立学校教育的良好形象。 二、工作目标 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有关工作意见的通知文件中确定的办学行为“五规范”要求,坚持以“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强化督查、严肃问责、标本兼治、务求实效”为原则,按照泉州市的部署,建立健全适应实施素质教育要求的教育教学秩序,切实减轻在校学生的课业负担,规范办学行为,提升学校管理水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工作重点 1规范课程设置 (1)全面执行国家和省颁课程方案。严格执行劳技、艺术、信息、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校本课程及文体活动等方面的课时规定,开齐开足全部课程,实施素质教育,开展教育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