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实施方案 为继承整理老中医药专家的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培养造就高层次中医临床人才和中药技术人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十二五”期间开展第五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在全国范围内遴选一批有丰富、独到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的老中医药专家为指导老师,选配具有相当专业理论和一定实践经验的中青年业务骨干为他们的继承人,采取师承方式进行培养。 为做好第五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根据原人事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管理规定(试行)(国人部200832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培养目标 通过3年的跟师学习和临床实践,使继承人能够掌握、继承老中医药专家的学术思想、临床经验和技术专长,并有所创新,培养造就一批热爱中医药、医德高尚、理论功底扎实、实践能力较强的高层次中医临床骨干和中药技术骨干。 二、工作周期工作周期为连续3年。全国按照统一时间进岗学习,具体时间不得迟于20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