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合浦县 开展“治理假盐”专项行动方案 根据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打击贩售假盐私盐专顶行动的通知及 全 区开展 “治理假盐专项行动” 方案要求, 严厉打击食盐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全面净化我 县 食盐市场,制定本次“治理假盐”专项行动方案如下: 一、 行动目标 紧密围绕打击假盐、净化市场、保障安全的主要目标,以多 部门 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为契机,按照“严字当头、主动查处、公开曝光、行 刑衔接 ” 的原则,集中力量打击涉盐违法犯罪行为,摧毁制贩假劣私盐“黑窝点”,斩断非法经营路径,查处一批涉盐违法违规行为, 移送一批涉盐违法犯罪案件,曝光一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
2、企业和个人,构建运转协调、监管有力、反应快捷 的食盐安全联合执法长效机制,提升食盐安全监管水平,确保我 县 食盐安全长治久安,食盐市场秩序平稳有序。 二、 行动内容 “治理假盐”专项行动着重围绕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市场展开, 依法依规严厉打击涉盐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盐业市场秩序,持续消除碘缺乏危害,确保食盐市场安全可控。 (一 ) 加强重点环节食盐安全隐患排查。 2 要根据实际需要,对宾馆饭店、旅游景点、饮食摊点、机关学校、建筑工地等单位的食堂 、食品加工用盐单位、中大型超市、集贸市场、农村食盐销售网点等重点环节开展拉网式的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购买、存放和使用假劣
3、食盐的行为,及时发现和排除食盐安全隐患,并进行追根究源,有效摧毁假私贩销网络。一旦发现以经营化工原料和饲料 添加剂氯化钠为幌子,将工业盐、劣质盐、饲料添加剂氯化钠更换包装,披上食用盐外衣,通过不法渠道流向食盐市场的“黑工厂”、“黑公司”、“黑窝点”,立即交由公安部门立案侦查。 (二 ) 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联合整治。 在全面普查食品加工用盐、饲料生产用盐单位和食盐零售终端网点等环节的同时 ,要加大对在假冒伪劣重灾区、碘盐覆盖率、人均销售碘盐量较低的地区以及食盐集中交易市场、毗邻边界地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大中型物流中转集散地等重点区域、 重点部位的食盐市场秩序的整治和规范,进一步规范食盐安全
4、事故易发区域和部位的食盐市场秩序。 (三 ) 对重点市场重点管控。 我 县 是广西 海 盐 产区的 主要阵 地 之一 , 必须 严密监控薄弱环节和劣质盐源头。特别是对 已改制但还非法生产的个别工区、盐场承包工区、碘盐“三率”偏低地区持续开展市场整治。要依据盐业法规, 联合有关执法部门, 进一步加强对盐场承包工区的生产源头治理, 严厉打击盐场承包 人员走私贩私,从源3 头上遏制私盐贩销。 (四 ) 严厉打击食盐安全隐患违法犯罪行为。 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进一步改进执法手段、提高执法效率,大力排查食盐安全隐患,依法从严从重处罚盐业违法违规行为。对涉嫌犯罪案件,要及时移送立案,并积极主动配合公安部门
5、调查取证,严禁罚过放行、以罚代刑,确保对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追究到位。要加强 案件查处监督,对食盐安全违法犯罪案件末及时查处、重大案件久拖不结的,请求上级部门组织力量直接查办。要坚持重典治乱,始终保持严厉打击涉盐违法犯罪高压态势,充分运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 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 2013 12 号)法律武器,办理新时期食盐安全领域犯罪案件,提高“治理假盐”专项行动的威慑力。 三、 行动步骤 此次“治理假盐” 专项行动为期两个月,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准备阶段( 11 月 11 日至 11 月 15 日)。 高度重视此次“治理假盐”专项行动,按照
6、 县 领导统一部署,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成立领导组织和工作机构,共同 研究制定“治理假盐”专项行动 具体方案,落实责任,明确任务, 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二) 实施阶段( 11 月 16 日至 12 月 25 日) 。 4 组织力量对重点地区、重点市场进行一次拉网式的集中检查。特别是对城乡综合市场、农村集贸市场、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以及假冒伪劣食盐案件多发地区、食盐销量下降地区,加强突击巡查。对于食盐安全重点场所进行一次集中整治,对人员比较集中的旅游景区、宾馆饭店、学校食堂和食品加工单位进行专项治理,严防发生群体性食盐安全事件。要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办力度,涉嫌犯罪的坚
7、决移送公安机关,严禁以罚代刑。 从 11 月 11日起至 12月 25日止,每周 三 下午 15: 00前,各片汇报本周 “治理假盐”专项 行动情况, 分析 行动 存在问题,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议,逐步上报解决。 (三)总结阶段( 12 月 26 日至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前,将本次“治理假盐”专项行动方案进行总结,内容主要包括开展“治理假冒盐”专项行动主要措施、取得的成果和好的经验、查处的典型案例等,并分析存在问题不足,提出 相关意见和建议,逐步上报总结材料。通过这次开展“治理假盐”专项行动,探索建立运转协调、监管有力、反应快捷的多部门联合执法长效机制,提升监管合力,确保我
8、 县合格 食盐市场安全稳定。 四、 具体要求 (一)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要把这次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作为加强食 盐安全保障工作5 的重要任务来落实,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对“治理假盐”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的领导。根据辖区市场特点和存在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行动方案,细化目标任务,科学安排进度,严格落实责任。要结合今年开展市场整治工作所发现的问题,主动出击,准确定位,精确打击,快出成果。 (二)协调配合,上下联动。 县公安、卫计 、食药监、工商等职能部门 加强 协作配合,共同推进“治理假盐”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形成执法合力。要确定专人收集、整理和汇报专项行动相关情况和统计报表,加强对专项行动情况统
9、计报表的分析,每周一报,好的经验 做法要及时总结上报。遇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 建立一个协调会机制 ,每半月至少开一次协调会 ,一个月要有一个联席会议, 及时解决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形成上下联动、部门联动的联合执法工作格局。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在执行“治理假盐”专项行动方案中,以边治理、边宣传工作方式,邀请新闻媒体参加联合执法行动,大力宣传盐务部门狠抓食盐安全的决心和开展专项行动 的措施和成效及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形成 舆论 高压态势。要畅通投拆举报渠道,增强生产经营单位依法经营意识,引导社会广泛参与。要加强舆情收集与分析,做 好舆论引导和应对工作。要及时通报情况,
10、保证信息及时、准确、有序发布,促进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6 五、 强化监督,确保实效。 要根据专项行动任务、措施和要求,制定督查方案,逐步开展督促检查工作。 坚持公正执法、严格执法、着力规范涉盐单位生产经营行为。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和不规范行为,要及时责令整改,整改落实率要达到 100%;对发现的违法行为,打击和查处率要达到 100%;对涉嫌犯罪的线索或案件,依法向司法机关的移送率要达到 100%。对大案要案要一案一报、挂牌督办、限期办结。确保全县合格食盐市场销量迅速回升至合理水平。 附件: 1.合浦县治理制贩假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2015 年广西治理假盐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 7
11、附件 1 合浦县治理制贩假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组 长: 熊赤锋 县长 副 组 长: 肖子盈 副县长 成 员: 吴桂荣 县政府副主任 吴震起 县工信局局长 裴德权 合浦盐务管理局局长 陈 洁 县发改局副局长 陈永刚 县公安局副局长 林芝球 县食药监局副局长 陈 彪 县卫生计生局副局长 肖远胜 县工商局副局长 何兆峰 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张舜锦 县教育局副局长 刘承就 县质监局副局长 李维娉 县宣传部副部长 谭文强 县广电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此次专项治理的组织工作。办公室设在合浦盐务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合浦盐务管理8 局蔡世波副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县工信局李香青副局长担任。办公室成员从县发改局、县工信局、盐务局、公安局、卫生计生局、工商局、食药监 局、水产畜牧局、质监局、教育局、宣传部、农业局抽调。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对各项任务工作进行工作分解、督促落实和工作安排,研究提出工作开展建议,承担领导小组交办事项。加强工作检查督查,定期完成工作通报、报告等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