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劳动与社会保障管理 正文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大病(慢性病)管理试行办法等三个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配套文件的通知 时间 : 2007-09-29 来源: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关闭】(2007年9月29日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南府办200725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各企事业单位: 南宁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大病(慢性病)管理试行办法、南宁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以及用药范围管理试行办法、南宁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偿付结算办法等3个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配套文件,已经市人民政府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宁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大病(慢性病)管理试行办法 依据南宁市城镇居民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