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 总则1.1 编制目的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各有关部门参照本预案,制定相应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其他食品安全事故,由市卫生、农委、畜牧、贸工、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处理。1.4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对公众造成的健康危害。(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与应急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