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齐河县第一中学琴房装饰工程 竞争性磋商 文件 ( 项目 编号: DZQHGC-20190006) 招标 单位: 齐河县第一中学 招标代理:山东九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二 一 九 年 一 月 齐河县第一中学琴房装饰工程 山东九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0534-2380125 2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 公告 .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6 第三章 评标办法 . 13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27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 32 第 六 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 33 第 七 章 响应文件 格式 . 34 齐河县第一中学琴房装饰工程 山东九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2、咨询有限公司 0534-2380125 3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人: 齐河县第一中学 地 址: 山东省齐河县第一中学东路 1号 联系方式: 0534-5652502 采购代理机构: 山东九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德州市三八东路东汇大厦 809 室 联系方式: 0534-2380125 二 、采购项目名称: 齐河县第一中学琴房装饰工程 采购项目编号: DZQHGC-20190006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货物服务名称 数量 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 / 齐河县第一中学琴房装饰工程 1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
3、求: (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具有履行 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具有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4、在“信用中国”网站( )、
4、583837.37 元 齐河县第一中学琴房装饰工程 山东九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0534-2380125 4 中国 政府采购网( )“信用山东”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能提供优质服务; 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 2019 年 1月 9 日分至 2019 年 1月 16日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5、: 网上报名(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与“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齐河县分中心”同时网上报名,否则报名无效。) 3.方式: 网上免费下载 供应商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齐河县分中心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后,在“磋商文件领取”页面下载电子版招标(采购)文件。下载完成后刷新当前页面,即可获取当前项目(标段或包)的保证金账号。 4.售价: 0元 四、公告期限:公告期限: 2019 年 1 月 9日 至 2019 年 1 月 16 日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9 年 1月 23 日 13 时 30 分至 2019 年 1月 23 日 14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 齐河县公共
6、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齐晏大街迎宾广场北四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9 年 1月 23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 : 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齐晏大街迎宾广场北四楼) 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 宋先生 联系方式: 13884684448 0534-2380125 齐河县第一中学琴房装饰工程 山东九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0534-2380125 5 八 、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磋商文件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磋商文件 十、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山东
7、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德州市政府采购网( http:/)和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齐河县分中心 ( http:/ 十一、 监督机构 : 齐河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监督电话: 0534-5332828 十二、 重要说明: 1、供应商首次在德 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的,报名前须办理企业诚信入库手续,详见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关于办理企业诚信入库的通知、“办事指南综合业务”栏目诚信库会员信息验证服务指南和“下载中心”栏目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诚信入库电话: 0534-2223100。 2、磋商文件一经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供应商(发布时间即为发出磋商
8、文件的时间),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和各类澄清答疑,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3.友情提醒: 因交易场所停车位十分有限,为防止车辆拥堵,同时也为了节约大家宝贵时间,请各投标企业代表卸下标书后,尽量选择将车停放至文化中心、移动公司、中国银行停车场,步行至交易中心参加开标会议。 发 布 人: 山东九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19 年 1 月 8 日 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投标人须知所对应条款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前附表为准。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9、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 称:齐河县第一中学 地址:山东省齐河县第一中学东路 1号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 0534-5652502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 山东九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德州市东汇大厦 A座 8楼 809室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方式: 0534-2380125、 13884684448 电子邮箱: 1.1.4 项目名称 齐河县第一中学琴房装饰工程 1.1.5 项目地点 齐河县第一中学 1.1.6 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1.7 招标范围 齐河县第一中学琴房装饰 工程 装饰安装工程,包括前期工程费以及拆除垃圾外运等,具体以工程
10、说明、工程量清单为准。 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工期要求 30日历天 1.3.2 质量要求 质 量标准: 合格, 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 严格按国家现行规范、标准进行施工,特殊施工工艺,必须达到设计要求。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招标人代表一经发现,要求投标人返工,投标人应按招标人代表要求返工,直 到符合约定条件。因投标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投标人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投标人承担违约责 任 。 齐河县第一中学琴房
11、装饰工程 山东九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0534-2380125 7 1.4.1 投标人资格条件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 不接受 1.4.3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5.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投标人自行踏勘,对现场环境及施工条件进行了解,如未进行现场踏勘而造成投标报价影响的,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1.6.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6.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5日前 , 以书面形式提出(邮件或 直接送达)通知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疑问,将被视同对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内容均无异议。 1.6.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
12、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5日前 1.7.1 分包 不允许 1.7.2 偏离 不允许 2.1 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单位另行发出的对磋商文件的修改、补充、澄清等有关资料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5日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9年 1月 23日 14时 00分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磋商文件澄清 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24 小时内 2.3.1 投标人确认收到磋商文件修改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 24 小时内 3.1.1 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材料 无具体要求,可由投标人自行提供 3.2.1 投标有效期 90天 3.3.1 投标保证金 1.
13、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10000元(大写: 壹 万元整) 22.收款人: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部 开户银行: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河支行 业务经办人:王雯、王海霞 齐河县第一中学琴房装饰工程 山东九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0534-2380125 8 联系电话: 0534-5666591、 0534-5661626、 0534-5661621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河县支行 业务经办人:刘军 联系电话: 0534-5666591、 0534-5026517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河支行 业务经办人:孙旭伟、李刚 联系电话: 0534-5666591、 0
14、534-5324124 3.投标保证金提倡 采用网银形式交纳 ,系统暂不支持其他非现金方式(含单位结算卡、超级网银等)交纳,不接受现金形式交纳:投标人(供应商或竞买人)登录交易系统, 按项目标段或包(以下简称“标段”)网上报名成功后,随机获取每个标段对应的虚拟子账号, 自主选择其中任何 一家银行账号,从 本单位基本账户 按项目标段要求 按时足额 交纳保证金。 投标人(供应商或竞买人)使用网银之外的其他非现金方式(含单位结算卡、超级网银等)交纳的,开标时间截止前应向代理机构提供其与本单位基本户关联的有效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因投标保证金交纳状态显示异常或不显示交纳信息被评标专家评价认定投标
15、无效或废标的后果由投标人(供应商或竞买人)自行承担。 4.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19 年 1 月 22 日 16时 00 分 ,逾期不予受理(截止时间一般为开标前一个工作日下午 16:00)。 5.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招标(采 购)文件规定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专用账户,其到账时间以到达银行账户的时间为准。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截止后,部分代理银行账户将自动转为“只付不收”状态。投标人(供应商或竞买人)应充分考虑交纳款项的银行交换时间,由此带来的保证金不能按时到账的责任后果由投标人(供应商或竞买人)自行承担。 6.投标保证金必须从 投标人基本账户 转出, 否则投标无效 。 7.一个项目有多个标
16、段(包段)或者有项目多次重新招标的,投标人应向对应标段(包段)相应银行虚拟子账号或当次项目相应银行虚拟子账号提交保证金。 投标人向非对应标段(包段)银行虚拟 子账号、或者向非对应项目银行虚拟子账号交纳的,视为投标无效。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供应商或竞买人)自行承担。 8.投标人交纳保证金 仅限当次项目(标段或包段)有效,不得变更或重复使用,否则投标无效。 9.中标企业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单位须持该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原件及盖齐河县第一中学琴房装饰工程 山东九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0534-2380125 9 章复印件、中标合同原件及盖章复印件、保证金交纳凭证原件及盖章复印件,以及齐河县
17、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中标单位保证金退还申请表(该申请表请在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下载中心栏目自行下载),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窗口(代理银行)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保证金窗口(代理银行)查验资料手续有效齐全后,在 5 个工作日内通过交易系统无息退还至原交纳账户,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未中标企业保证金的退还: 未中标企业保证金退还,由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通知书签发后 3 个工作日内,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窗口(代理银行)提交中标通知书原件,保证金窗口(代理银行)查验资料手续有效齐全后,在 5 个工作日内通过交易系统无息退还至原交纳账户,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
18、及时退还的除外。因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未按时提交中标通知书造成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并由此产生纠 纷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的超期资金占用费,由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承担。 废标、流标或终止项目投标人保证金的退还: 废标、流标或终止项目保证金的退还,由招标(采购)人或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项目废标(流标或终止)公告后 3 个工作日内,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窗口(代理银行)提交关于退还废标(流标、终止)项目投标人保证金的申请,保证金窗口(代理银行)查验资料有效齐全后,在 5 个工作日内通过交易系统无息退还至原交纳账户,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因招标(采购)人或招标(采购)
19、代理机构未按时提交关于退还废标(流标、终止)项目投标人保证金的申请造成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并由此产生纠纷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的超期资金占用费,由招标(采购)人或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承担。 投标人异常保证金的退还: 投标保证金交纳 账户发生变更的,或重复交纳保证金的,或向非对应标段(包段)银行虚拟子账号或者非对应的其他项目银行虚拟子账号交纳保证金的,或以现金方式交纳保证金的,等等异常情形, 投标人应在该项目开评标活动结束后及时向保证金窗口(代理银行)提交异常保证金退还申请、保证金交纳凭证、基本户变更资料等相关证明材料 原件(加盖公章)。保证金窗口(代理银行)核实无误后,在 5 个工作日内通
20、过保证金收款银行(网银手动)无息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0.质疑、投诉、违法违规等保证金的处理: 依据招标(采购)人的书齐河县第一中学琴房装饰工程 山东九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0534-2380125 10 面申请意见或相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理 3.5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6.1 签字和盖章 按照磋商文件中响应文件格式,在指明的地方盖章或签字。 所有的正本中,公章、印鉴和签字不允许是复印件。 3.6.2 响应文件份数 纸质投标文件 4 份,其中正本 1 份,副本 3 份(在文件封皮上注明“ 正本”、“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
21、本为准。); 电子文档 1份( USB接口),单独密封; 另需唱标一览表两份单独密封。 投标文件密封要求:可参考密封格式(后附)。 注: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电子版的同时,须将评审办法中涉及加分的核验原件的业绩、证件证书等内容材料的原件扫描电子版(单独设置文件夹),与投标文件电子版放在一个 U盘里即可。 3.6.3 装订要求 采用 胶装 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响应文件加盖骑缝章。 3.6.5 封套上写明 详见第 七 章“ 响应文件 格式” 附件 “响应文件封面和密封条格式” 4.1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19年 1月 23日 , 14时 00分
22、; 地点: 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齐河县齐晏大街迎宾广场北四楼开标区) 。 4.2.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19年 1月 23日 , 14时 00分 ; 地点: 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齐河县齐晏大街迎宾广场北四楼开标区) 。 6.1 开标程序 ( 1)宣布开标纪律; ( 2)公布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 ( 3)密封情况检查:由供应商代表检查响应文件 密封情况,宣布密封情况并在响应文件密封确认表上签字确认; ( 4)由工作人员开启“唱标一览表”,同时由主持人宣布评标原则及定标方法; ( 5)公开唱标,公布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 6)供应商代表、采购人代表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