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煤集团法制工作三年目标(20122014年)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集团公司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全面提高依法治企能力水平,更好为集团公司实现转型跨越发展提供法律保障,根据山西省国资委关于印发山西省省属企业法制工作第三个三年目标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特制订集团公司法制工作三年目标(20122014年)实施方案,具体如下。一、集团公司法制工作现状近年来,集团公司认真贯彻省国资委法制建设有关要求,紧密结合企业改革发展实际,加快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集团公司下发关于构建集团公司法律事务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加快构建以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为核心、以建立健全法律事务管理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为基础、以法律事务管理规范化和信息化为目标的法律事务管理体系。截止目前,集团公司企业法律顾问组织体系已基本建立,8家子公司的总法律顾问已全部到位并依法履行职责,19家子分公司设置法律事务机构,集团公司和各子分公司在岗法律事务工作人员共有163人,获得企业法律顾问资格63人 (以上数据均含太原煤气化) 。集团公司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不断推进,先后制定出台集团公司子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