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推进一流大学建设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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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贵州省推进一流大学建设管理办法 (暂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紧紧围绕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这个核心点, 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努力走出一条有贵州特色的一流大学建设之路, 根据 国务院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 2015 64 号),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教研 2017 2 号),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意见(黔府发 201

2、7 20 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贵州省一流大学建设目标是:通过持续重点支持,引领推动一批高校进入区域内同层次、同类型一流高校行列 ,重点扶持 1 所高校进入国家一流大学行列。高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的整体水平不断提升 ,创新型人才培养体系和科技创新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更加突出 ,高等教育核心竞争力显著加强 ,打造高等教育的贵州品牌。 第三条 加强总体规划,坚持扶优扶需扶特 扶新,重点支持贵州大学创建国内一流大学;按照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 “一校一策”原则,引导和支持各高校合理定位、办出特色、差别化发展。 第二章 建设条件 第四条 一

3、流大学建设高校应具有先进办学理念,办学实力强、社会认可度高,拥有一定数量 区域内领先、国内 前列的高水平学科专业,在教育改革创新和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中成效显著, 为各行各业培养领军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原创性的科学研究成果丰硕,对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文化传承产生重要影响。 人才培养方面,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准确,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构建先进的人才培养和质量保障体系; 坚持立德树人,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增强专业课的育人功能,资源配置、政策导向服务于人才培养的核心地位;积极推进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成果丰硕;坚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高质量的本科生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得到社会高

4、度认可。 科学研究方面,科研组织和科研机制健全,协同创新成效显著,以国家和省重大需求为导向,以区域重大创新任务为牵引,为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提供有效支撑,应用研究成果丰硕。 社会服务方面,立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和自身发展需要 ,强化战略导向 、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实现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发展,强化优质资源向企业和社会开放共享 ,建立结合紧密的成果转化机制。 3 文化传承创新方面,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成效显著;增强文化自信,具有较强的文化传播影响力;具有师生认同的优秀教风学风校风,具有广阔的文化视野和强大的文化创新能力,形成引领社

5、会进步、特色鲜明的大学精神和大学文化。 师资队伍建设方面,教师队伍政治素质强,整体水平高,潜心教书育人,师德师风优良;一线教师普遍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方法,教学经验丰富,教学 效果良好;有一批活跃在学术前沿的专家、学科领军人物和创新团队。 国际交流合作方面,大力实施“走出去”与“引进来”战略 ,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多领域、全方位的合作与交流。认真吸收借鉴国内外高校先进办学经验 ,充分利用中国 东盟教育交流周平台和对口帮扶资源,构建协同发展长效机制。 第五条 各校需深入分析学校以及学科专业建设基础、优势特色和发展瓶颈,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学校发展定位,以创建一流大学为目标,以提升实力为核心,以

6、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内涵建设、提高质量为主线,以国家和贵州重大发展战略需求为导向,以制度创新、 绩效奖励为杠杆,研究制订本校一流大学建设方案,细化量化建设目标、任务措施、进度安排、预期绩效和资金使用规划,明确各项任务的负责人和具体团队,确保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第三章 管理实施 第六条 贵州省一流大学建设以项目库建设为抓手,重点立项建设专业、平台、课程和师资团队项目,对项目实行4 长期规划、动态管理、分段实施和考评验收管理,以此推动我省高校内涵式发展。 专业重点建设项目:重点建设一批具有较好办学基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专业,使其在发挥优势和特色办学方面取得重大突破,部分专业达到区域或国内一流水

7、 平。强化专业内涵建设,提升专业建设水平。 平台重点建设项目:聚焦国家人才战略和社会发展需求,紧扣高校人才培养目标,开展实验教学研究,创新实验室管理机制,建设功能集约、资源共享、运行高效的专业类或跨专业类实验教学平台、基础实验室、实践平台、创新创业训练中心等,探索引领实验教学改革方向,共享优质实验教学资源,以高水平实验教学支撑高质量人才培养。 课程重点建设项目:深化课程改革,聚焦课程改革的关键领域和主要环节 ,运用信息技术深化教学改革,充分 发挥教学科研优势,建设优质课程。 师资团队重点建设项目:深入 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完善高端人才培养和成长机制,支持高校培养或引进紧缺的高水平教师,加快培育高

8、层次优秀师资团队,逐步形成一批培养理念新、教学水平高、创新能力强、结构合理、富有团结协作精神的师资团队。 第七条 各校根据自身实际,综合考虑资金供给和建设需求,结合学校一流大学建设方案,统筹安排编制一流大学重点建设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明确项目总体目标和分阶段目标任务,合理选择建设路径和措施,科学编制项目建设方案及绩效考核指标。 5 第八条 教育厅组建由有关部门、高校、行业等人员组成的一流大学 建设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对各校申报的建设项目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并确定立项建设项目,开展项目检查和项目验收等工作。 第九条 教育厅委托专家委员会对各校申报书进行审核并反馈评审

9、意见,各校对申报书进行修改完善后报教育厅复评。复评通过后省教育厅对拟立项建设项目进行为期不少于 5 天的公示。 第十条 公 示期间有异议的项目,经调查属于确需调整的,由教育厅组织专家委员会重新审定。拟立项项目通过公示程序后,由教育厅下发立项文件,公开立项项目。立项文件下发后,各校需编制贵州省普通本 科高校一流大学重点建设项目(含培育)经费预算及建设目标表(以下简称目标表)报教育厅;各校需与项目负责人签订一流大学重点建设项目建设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申报书与责任书均由各校自行存档备查。 第十一条 项 目建设期原则上不超过 4 年,执行起始时间从立项文件下发之日算起。第一批重点建设项目于 20

10、17年立项建设, 2020 年项目完成总结验收。拟于 2019 年开展一流大学重点建设项目二期申报立项工作。 第四章 检查验收 第十二条 建立项目动态调整机制,加强过程管理,实施动态检查。检查以定期、不定期校内自查自评、学校间交叉检查、专家委员会进校抽查、中期检查等方式进行。 6 第十三条 建设期内,各校每年年中和年末需填报贵州省普通本科高校一流大学重点建设项目(含培育)建设推进表(以下简称推进表)报教育厅,报送时间为每年6 月 20 日, 12 月 20 日;每年年底各校根据申报书、目标表、推进表等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并编制年度自评报告报教育厅。项目建设完成后,各校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

11、自查自评,并编制一流大学重点建设项目总结验收自 评报告报教育厅。 第十四条 中期检查和项目验收由教育厅统一安排部署。中期检查和项目验收根据各校申报书、目标表、推进表和自评报告等,检查项目阶段建设目标、完成情况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 根据检查结果,对实施不力、进展缓慢、缺乏实效的项目提出警示及整改要求。各校整改项目应按要求及时整改,整改完毕需向教育厅申请复检。项目执行出现重大问题不再具备建设条件的,或经警示整改仍无改善的,将取消立项并停拨项目资金。 根据项目验收结果,对达到建设目标且执行效果突出的项目给予奖励;项目负责人在职称评定、绩效考评 中可与省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负责人同等对待。对未通过总结

12、验收的项目,将追究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所在高校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第五章 资金支持 第十五条 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各校一流大学建设;根据每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额度,结合项目执行情况安排资金预算。各市州政府、财政要通过多7 种方式给予市州高校政策、资金和资源等多方支持,对立项建设项目按不低于省属高校财政资金标准安排专项建设资金。 第十六条 对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实行目标绩效管理。各校根据国家、省有关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制定本校一流大学建设专 项资金管理办法,并按不低于财政资金1:1 比例落实配套资金。 第十七条 项目执行中,因特殊情况需调整项目资金额度的,严格按照有关预算管理规

13、定执行,并报教育厅(市州高校报主管部门和教育厅)备案。 第十八条 各校要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加强预算审核,规范财务支出,完善内部风险防控,强化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保障专项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实行内部公开制度,主动公开项目预算、预算调剂、资金使用等情况。 第六章 组织实施 第十九条 省教育厅负责我省一流大学建设统筹规划、推进实施、监督管理等工作。各市州政府应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推动市州高校一流大学建设。 第二十条 各校要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坚持正确办学方向,深化综合改革,加强组织保障,营造良好的一流大学建设环境。 第二十一条 坚持信息公开,各校要公布一流大学建设方案,定期公

14、开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等,强化社会监督。 第七章 附则 8 第二十二条 本管理办法由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9 贵州省普通本科高校一流大学二期重点建设项目(含培育)经费预算及建设目标表 报送学校:(公章) 序号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2020-2022 年资 金预算表 项目建设目标( 2019-2022 年) 年份 经费(万元) 资金总投入 = + = + + + + 投入资金组成情况 详述资金分年预算安排经济科目 其中: 中期建设目标 (截至 2020年底) 建成目标(截至 2022 年) 财政拨款 学校配套 差旅费 会议费 设备购置费 培训费 其他(如出版费

15、、专家咨询费等) 1 专业建设项目 例:会计学 2020 年 320 160 160 2021 年 320 160 160 2022 年 320 160 160 3 年经费小计 960 480 480 专业培育项目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3 年经费小计 本类项目经费合计 平台建设项目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3 年经费小计 附件 1 10 平台培育项目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3 年经费小计 本类项目经费合计 师资团队建设项目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3 年经费小计 师资团队培育项目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3 年经费小计 本类项目经费合计 课程建设项目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3 年经费小计 课程建设项目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3 年经费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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