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山中学学生外出活动管理规定为适应学生发展的需要,使学生活动丰富、有序,同时保证活动安全、规范,特制订学生外出集体活动的有关规定。一、凡学校组织学生集体外出,参加大型活动、参观、比赛、开展社会实践等活动,要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时刻把师生的安全放在心上,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和安全应急预案,必须提前对参加师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二、外出活动方案必须详细说明:1、活动的内容、目的。2、参加活动的年级、班级和具体人数。3、活动地点和活动的起止时间。4、活动的组织机构、带队人员和教师名单及联系电话。5、活动的安全措施和安全应急预案。三、教育教学外出活动不准收取学生费用,如果收取学生费用必须符合相关收费规定且经物价部门批准,并在活动方案中予以明确说明。四、班级组织学生集体外出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必须经家长委员会讨论通过,并征求每位家长的意见。班主任提前一周将活动方案报德育处审查并由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组织学生外出。五、活动结束后,带队教师必须在当日向活动审批科室汇报活动情况,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