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 政府采购 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 : 星沙产业基地博士创新创业园企业配套用房餐饮设备采购 采 购 人 :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 代理编号 : 2018-TZ126 采购代理机构 :湖南 天舟招标代理 有限公司 2018 年 12 月 - 2 - 目录 第一章 谈判通知 第二章 谈判须知 谈判须知前附表 谈判须知正文 一、说明 二、 谈判 文件 三、响应文件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五、 响应文件 的 评审与谈判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 七、其他规定 第三章 政府采购 合同格式条款 第四章 采购需求 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 - 3 - 第
2、一章 谈判通知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人)的 星沙产业基地博士创新创业园企业配套用房餐饮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 采购 代理编号: 2018-TZ126)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经谈判小组确定,通知你单位参加谈判。 1、请 你单位于 2018 年 12 月 26 日起至 2018 年 12 月 28 日 (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9:00 12:00、 下午 13:00 17:00(北京时间 ),持谈判通知 、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到 长沙市芙蓉区律政服务大楼 13 楼 23-26 室 ( 详细地址 )购买谈判
3、文件。 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29 日 14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地点为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综合楼 10 楼开标室 。 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谈判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保证金的响应文件, 采购人或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4、 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长财采购 201718 号文 “ 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有关规定事项的通知 ” 由代理机构向采 购人收取,具体金额在采购代理协议中明确。 5、你单位收到本通知后,请于 2018年 12 月 26 日 17:00时前来函以确认是否参加谈判。 6、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长沙经济技术
4、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旭东 联系电话: 13974989800 地 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蓝田路 1 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天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江 娜 电 话: 0731-85118391 地 址: 长沙市芙蓉区律政服务大楼 13 楼 23-26 室 保证金账户名称:长沙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开户银行:光大银行星沙支行 账 号: 7873 0188 0000 24128 2018 年 12 月 25 日 - 4 - 第二章 谈判须知 谈判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一、说明 第二章第 1.1 款 采购项目 星沙产业基
5、地博士创新创业园企业配套用房餐饮设备采购项目 第二章第 2.1 款 采购人 采购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旭东 电话: 13974989800 地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蓝田路 1 号 第二章第 2.2 款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天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江 娜 电 话: 0731-85118391 地 址: 长沙市芙蓉区律政服务大楼 13 楼 23-26 室 第二章第 2.3 款 供应商的 邀请方式 ( 1)发布邀请公告 ( 2)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不少于3 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 ( 3)随机从省级财政部门建
6、立的供应商库中抽取 购买谈判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 (1) 谈判通知; (2) 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第二章第 3.1 款 供应商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 近半年( 2018 年5 月 -2018 年 11 月)的 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或者法人登记证书 )以 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 5 - 条款号 条
7、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 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缴纳税收证明资料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 近半年( 2018 年 5 月 -2018 年 11 月)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 近半年( 2018 年 5 月 -2018 年 11 月) 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 近半年( 2018 年 5 月 -2018 年 11 月) 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 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 近半年( 2018 年
8、 5 月 -2018 年 11 月) 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4)、提供 2017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从每年的 1月 1 日至 4 月 30 日,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一年度上述资料,则可以再上一年度的上述资料为准,从每年的 5 月 1 日开始至 12月 31 日,投标人应当提供上一年度上述资料)。 5)、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者“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 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符合基本
9、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未实行登记制度改革的证件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使用。 6)、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及其他说明。 2、特定资格条件: 无。 第二章第 6.1 款 联合体形式 不接受 接受 - 6 -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第二章第 6.2( 3)款 对联合体各方的要求 / 第二章第 7.1 款 现场勘察 采购人不组织 采购人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第二章第 8.1 款 采购进口产品 本项目 拒绝进 口产品 本项目已经 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 第二章第 9.1 款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 (1)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 (2)其他。 否 是,采购节能产品政府
10、采购清单 (第 / 期 ) 内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 第二章第 9.2 款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1)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 (2)环境标志产品;(3)两型产品; (4)支持 中小企业发展; (5)其他。 ( 1)采购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投标截止时间前最新一期 ) 内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的,应给予 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 比例为 5 。 ( 2)采购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投标截止时间前最新一期 )内的:应给予 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5 。 ( 3)采购产品为湖南省政府采购两型产品目录或长沙市两型产品目录内的,应给予 5%-10%的价格扣
11、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10 。 (4)非专门面向中 小企业采购,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货物类供应商和产品制造商应同时满足中小微企业的条件): 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10%的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6 给予联合体 2%-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 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 给予中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3 。 第二章第 9.6 款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 有融资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 1 所列银行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 - 7 -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2、规定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有履约担保或融资担保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 2 所列担保机构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格式见附页 3。 法律、法规、规章和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 二、 谈判文件 第二章第 10.3款 谈判文件的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是 第二章第 11.1款 谈判文件的提供期限 详见谈判通知 第二章第 12.1款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详见谈判通知 三、响应文件的编写 第二章第 16.5款 采购项目预算 275000.00 元 第二章第 17.4款 非制造商的证明文件 要求提供: 餐 梯、风柜产品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或为投标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 (证明文
13、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不要求提供 第二章第 17.5款 样品提供及样品提交的时 间、地点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提交的时间: 、地点 。 第二章第 18.1款 保证金 要求提供: 1、保证金数额:一次性足额交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大写人民币伍仟整,小写 5000 元。 2、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从各供应商单位基本账户缴入到如下账户 (保证金托管专户 ),并在进账单用途栏或备注栏中简写注明所参与的项目名称。 保证金 账户 名称:长沙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开户银行 :光大银行星沙 支行 账 号 : 7873 0188 0000 24128 - 8 - 条
14、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3、 缴纳时间 : 2018 年 12 月 29 日 14 时前 (含 ), 以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查询 到 账 视为已交纳 , 否则视为未交纳,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4、 未按以上规定缴纳保证金的 响应 文件无效 ( ) 。 第二章第 19.1款 响应文件有效期 90 日(日历日) 第二章第 20.1款 响应 文件副本份数 贰 份(一正两副)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第二章第 21.2款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星沙产业基地博士创新创业园企业配套用房餐饮设备采购项目 响应文件 采购代理编号: 2018-TZ126 在 2018 年 12 月 29 日
15、14 时 00 分之前不得启封 第二章第 23.1款 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综合楼 10 楼 开评标室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一路 2 号)。 五、 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 供应商身份验证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要求供应商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另需提供有效证件复印件一份,有效证件包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任一项均可) ;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参加谈判,且中途不得离场。 参加谈判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另提供一份 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 要求提供的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参加 谈判 的人员不齐
16、、超时 或所需带的资料漏项、缺项 、模糊不清、无法辨识,未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身份证阅读器查验身份证原件不显示信息或显示信息有错误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谈判响应 。 说明: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递交验证资料时,按如下规定执行:递交资料齐全的,验证合格后提- 9 -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交齐全资料(身份证原件除外)并现场签字确认;递交资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验证资料不予退还(身份证原件除外),无须签字确认。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供应商质疑 第二章第 37.1款 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中国湖南长沙 政府采购网和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同时发布,网址分别为: http:/c
17、hangs.ccgp-和 http:/ 第二章第 39.3款 履约担保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 七、其他规定 第二章第 41.1款 采购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机构向采购人收取代理服务费 13500元。 第二章第 42.1款 其他规 定 ( 1)根据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领导干部“三零”公开承诺办法(试行)(长经开工发 2015 9 号)的有关规定,管委会副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集团公司班子成员及其全资和控股公司主要负责人的直系和旁系亲属实施投标回避制度,杜绝以任何方式组织参与园区政府投资项目的投标,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若有违反规定的,相关部门接受举报人提供证据的质疑和举报,经查证属实后
18、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 2)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 2、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具体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后在规定的查询渠道进行查询。 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 记录的网- 10 -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上打印件。 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查询后交由评标委员会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