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山行政许可事项标准.DOC

上传人:国*** 文档编号:1304120 上传时间:2019-02-07 格式:DOC 页数:28 大小:671.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阳山行政许可事项标准.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8页
阳山行政许可事项标准.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8页
阳山行政许可事项标准.DOC_第3页
第3页 / 共28页
阳山行政许可事项标准.DOC_第4页
第4页 / 共28页
阳山行政许可事项标准.DOC_第5页
第5页 / 共2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 阳山县行政许可事项标准 业 务 手 册 阳山县 发展和改革局 2018 年 6 月 目 录 1.县管权限内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基建工程、特许经营项目招标 方式和招标范围的核准 业务手册 .1 2.县管权限的外商投资项目核准 业务手册 .6 3.县管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业务手册 .12 4.县管权限内公共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竞争性配置方案核准 业务手册 .17 5.县管权限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业务手册 .22 1 阳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物价局 )行政许可标准 (事项编码 :74625542140100001000) 县管权限内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招

2、标的基建工程、特许经营项目招标方式和招标范围的核准业务手册 阳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物价局 ) 2016-11-24 发布 2016-11-24 实施 一、受理范围 1.具备依法必须招标的基建工程、特许经营权项目的招标方式和招标范围的核准申请条件的企业 2.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 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13 号)第七条的规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应当报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 二、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

3、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 标法第九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一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条; 6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十条; 7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和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第八条; 8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五条; 9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十二条; 10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十五条; 11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十六条; 三、实施机关 本行政许 可办理机关为:阳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物价局 )。 权责划分(省) 无 权责划分(市) 无 权责划分

4、(区) 由县发展和改革局进行立项的项目的招标范围、组织形式和方式核准。 2 四、办理条件 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条;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十条;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和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第八条;广 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五条;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十二条;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十五条;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十六条; 必要条件 1. 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5、的,予以办理: 1) 满足下列全部条件的,予以许可: 1)申请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2)需进行立项的项目已通过立项。 2. 不予办理的情形: 1)无 五、申请材料 纸质申请材料采用 A4 纸, 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申请人均应签名、复印清晰、大小与原件相符。 县管权限内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基建工程、特许经营项目招标方式和招标范围的核准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要求 原件 份数(份 /套) 复印件 份数(份 /套) 纸质 /电子版 招标基本情况表 加盖公章。 1 0 纸质 申请核准项目方式和范围的请示 加盖

6、公章 。 1 0 纸质 项目审批文件或者核准文件 原件。 1 0 纸质 六、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为项目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法律效力为 核准 县管权限内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 依法必须招标的基建工程、特许经 营招标方式和招标范围, 证件有效期 2 年 。 七、办理时限 申请时限 1 受理时限 1 个工作日。 受理时限说明 自接到申请之日起 1 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 法定办理时限 20 个工作日 法定办理时限说明 中华人民 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

7、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承诺办理时限 3 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办结。 八、办理收费 3 不收费 。 九、办理流程 1.受理 受理项目单位提出的申请。 2.审查 审批部门对申请材料进 行审查。 县管权限内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基建工程、特许经营权项目的招标方式和招标范围的核准书面审查规定和要求细化表审查规定和要求细化表 规定和要求 需要该审查的依据 1.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

8、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13 号) 第七条。 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审查人员审查所需材料 审查时限 1 个工作日 审查内容 县管权限内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基建工程、特 许经营权项目的招标方式和招标范围 审查结论 1.予以核准的,出具核准意见并加盖核准单位章; 2.不予以核准的,告知理由。 审查报告名称 项目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审查材料清单 1.招标基本情况表; 2.申请核准项目方式和范围的请示; 3.项目审批或核准文件。 县管权限内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基建工程、特许经营权项目的招标方式和招标范围的核准 -书面审查量化表量化表 审查量化 审查内容 1.

9、招标基本情况表; 2.申请核准项目方式和范围的请示; 3.项目审批或核准文件。 审查要求 审查材料是否真实、合法、有效、齐全;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审查程序 审查所需资料是否齐全有效,审查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审查方法 信息比对,资料审核 审查判定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条; 2.广东省实施 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审查结论 1.予以核准的,出具核准意见并加盖核准单位章; 2.不予以核准的,告知理由。 3.作出决定 作出是否核准决定。 4 十、咨询、投诉及审批进程查 询 1.咨询 1) 实施机关工作人员有义务准确、可靠地答复行政审批申请人的疑问。申请人按照实施机关提

10、供的信息提交行政审批申请的,实施机关应视为符合规定,不得拒绝接受。 2) 咨询途径。 窗口咨询 : 阳山县发展和改革局窗口:阳山县韩愈路 28 号行政综合服务中心一楼 13 号窗口; 电话咨询 : 阳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发展改革股:阳山县行政办公大楼 7 楼 B 区 05 室。 网上咨询: http:/ 信函咨询:阳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发展改革股:阳山县行政办公大楼 7 楼 B 区 05 室。邮政编码: 513100。 3) 咨询回复。 a)窗口或电话咨询的,能当场回复的,应当场回复,不能当场回复的, 24 小时内以电话的形式回复; b)网上咨询的,在收到咨询后 24 小时内回复; c)信函咨询的,在

11、收到咨询后 5个工作日内回复申请人。, 2.投诉 1)投诉渠道 窗口投诉:阳山县韩愈路 28 号行政综合服务中心一楼办公室 电话投诉: 0763-7801222 网上投诉: http:/ 信函投诉 : 阳山县行政办公大楼 7 楼 B 区 06 办公室,邮政编码: 513100,邮政编码:513100。 2)投诉回复 回复时限: 3 工作日,回复形式:电话回复、信函回复 3.进程查询 实施机关应为申请人提供办理进程查询的方式。查询电话:阳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发展改革股:阳山县行政办公大楼 7 楼 B 区 05 室。查询网址: http:/ 5 图 1 县管权限内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招

12、标的基建工程、特许经营项 目招标方式和招标范围的核准流程图 6 阳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物价局 )行政许可标准 (事项编码 :74625542140100002000) 县管权限的外商投资项目核准业务手册 阳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物价局 ) 2016-11-24 发布 2016-11-24 实施 一、受理范围 1.具备外商投资项目核准 -县权限内项目申请条件的企业 2.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 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 按照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12 号),适用于中外合资、中外合 作、外商独资、外商投资合伙、外商并购境内企业、外商投资企

13、业增资及再投资项目等。; 二、设立依据 1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第四条; 2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 2014 年本)的通知国发 201453 号; 3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2015 年修订)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令 2015 年第22 号; 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 理办法有关条款的决定 2014 年国家发改委令第 20 号; 5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广 东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 2014 年本)的通知粤府 2015 3 号; 6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实行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备案的指导意见粤发改投资函 2015

14、 376 号; 三、实施机关 本行政许可办理机关为:阳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物价局 )。 权责划分(省) 无 权责划分(市) 无 权责划分(区) 1)属于核准目录第一至十一项所列的外商投资项目,按照核准目录第一至十一项的规定核准。 2)由地方政府核准的项目,省级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具体划分地方各级政府的核准权限。由省级政府核准 的项目,核准权限不得下放。 四、办理条件 7 设立依据 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第四条;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 2014 年本)的通知国发 2014 53 号;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2015 年修订)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令 2015 年第 2

15、2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 理办法有关条款的决定 2014 年国家发改委令第 20 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广东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 2014 年本)的通知粤府 2015 3 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实行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备案的指导意见粤发改投资函 2015 376 号; 必要条件 3. 满足下列全部条件的,予以办理: 1) 满足下列全部条件的,予以许可: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的规定; 2)符合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及准入标准; 3)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了资源; 4)实行核

16、准制的外商投资项目的范围为: (a)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有中方控股(含相对控股)要求的总投资(含增资) 3亿美元及以上鼓励类项目 ,总投资(含增资) 5000 万美元及以上限制类(不含房地产)项目,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 (b)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限制类中的房地产项目和总投资(含增资) 5000 万美元以下的其他限制类项目,由省级政府核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有中方控股(含相对控股)要求的总投资(含增资) 3 亿美元以下鼓励类项目,由地方政府核准; (c)前两项规定之外的属于核准目录第一至十一项所列的外商投资项目,按照核准目录第一至十一项的规定核准; (d)由地方政府核准的项目,省级

17、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具体划分地方各 级政府的核准权限。由省级政府核准的项目,核准权限不得下放。 5)对公众利益不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6)符合国家资本项目管理、外债管理; 7)不影响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 4. 不予办理的情形: 1)无 五、申请材料 纸质申请材料采用 A4 纸,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申请人均应签名、复印件清晰、大小与原件相符。 县管权限的外商投资项目核准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要求 原件 份数(份 /套) 复印件 份数(份 /套) 纸质 /电子版 项目单位提出申请 加盖公章。 1 0 纸质 提供项目申请报告(由具备符合相关规定的工程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 原件。

18、 1 0 纸质 中外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营业执照)、商务登记证及经审计的最新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 验原件收复印件 。 0 1 纸质 投资意向书,增资、购并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 原件 。 1 0 纸质 银行出具的融资 意 原件 。 1 0 纸质 8 向书 环境保护部门的审查意见 验原件收复印件。 0 1 纸质 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书 验原件收复印件。 0 1 纸质 需征地的应出具国土部门意见(使用林地的,要有林业部门的初审意见 ,矿山要有开采证) ,以国有资产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需由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确认文 验原件收复印件。 0

19、1 纸质 行业主管部门意见 验原件收复印件 1 份 。 0 1 纸质 提供节能评估、审查及咨询评估论证方面的文件其它材料 原件。 1 0 纸质 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原件,重大项目需提供。 1 0 纸质 六、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为项目核准文件 ,法律效力为 核准此外商投资项目, 证件有效期 2 年 。 七、办理时限 申请时限 1 个工作日 受理时限 2 个工作日。 受理时限说明 自接到申请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 法定办理时限 20 个工作日 法定办理时限说明 项目核准机关自受理项目核准申请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完成对项目申请报告的核准。如 20 个工作日内不能做出核准决定的,由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延长10 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项目申报单位。前款规定的核准期限,委托咨询评估和进行专家评议所需的时间不计算在内。 承诺办理时限 5 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核准,如需商请主管部门意见的,增加 7 个工作日。 八、办理收费 不收 费 。 九、办理流程 1.受理 受理项目单位提出的申请。 2.审查 审查所需材料。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重点行业资料库 > 医药卫生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