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 五莲县户部乡中心小学槎河小学泵房工程 施工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SDGP371121201902000016 招 标 人: 五莲县户部乡中心小学 代理机构: 五莲县莲山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二一 九 年 一 月 - 2 -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 三章 评标办法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 第六章 图纸 -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 - 3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山东省日照市 五莲县户部乡中心小学槎河小学泵房工程 施工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一、采购人: 五莲县户部乡中心小学 地 址:
2、 五莲县户部乡中心小学 联系方式: 0633 5407617 采购代理机构:五莲县莲山工程招标 有限公司 地址:五莲县城富强路 66 号 联系方式: 0633-2258617 二、采购项目名称: 五莲县户部乡中心小学槎河小学泵房工程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 SDGP371121201902000016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 段 采购内容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A 泵房水池工程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2.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及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 ,并在人
3、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且具有类似项目施工经验。 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 建筑工程 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信用山东”( )、“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 )现场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投标人必须 登录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莲
4、县分中心网( http:/ 进行帐号申请 , 办理 CA 密钥 ; 必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备案。 79.69 万元 三、需求公示(见附件) 四、获取招标文件 - 4 - 1.时间: 2019 年 01 月 15 日 09 时 00 分至 2019 年 1 月 22 日 17 时 00 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莲县分中心网( http:/ ,凭企业数字证书( CA)身份认证密匙下载招标文件。 3.方式: 网上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 1)首次投标的投标人需登录 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莲县分中心网( http:/ ,点击网
5、站左侧“投标人登录系统”,进行帐号申请 ,已 办理 过的单位无需进行此操作。企业未领取企业数字证书( CA 密钥 )的, 到 五莲县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一楼大厅 办理 (咨询电话: 0633-2250056) 。 ( 2)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投标人请 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http:/www.ccgp-)进行注册备案并网上报名。 4.售价: 0 五、公告期限: 2019 年 01 月 16 日 至 2019 年 01 月 22 日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9 年 02 月 15 日 09 时 00 至 09 时
6、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 五莲县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五莲县滨河路与文化路交界处建行大厦西侧裙楼)二 楼第一 开标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9 年 02 月 15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 五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莲县滨河路与文化路交界处建行大厦西侧裙楼)二楼第一开标室 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 朱侯任 联系方式: 0633-2258617 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 5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7、.1.2 招标人 单位名称: 五莲县户部乡中心小学 联系地址: 五莲县户部乡中心小学 联 系 人: 于海龙 联系电话: 0633 5407617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 五莲县莲山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县城富强路 66 号 联 系 人: 段智永 朱侯任 联系电话: 0633-2258617 电子信箱: 1.1.4 项目名称 五莲县户部乡中心小学槎河小学泵房工程 1.1.5 建设地点 五莲县户部乡中心小学槎河小学 1.1.6 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五莲县户部乡中心小学槎河小学消防泵房工程,总建筑面积 180.5 平方米。 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2.2 出资比例 1
8、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施工总承包,详见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1.3.2 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 合格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 力和信誉 1、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提供 建筑工程施工总 承包 叁 级 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 、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其社保证明原件(社保证明系指:社保部门出具的授权代表近半年的在投标人单位投保证明、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
9、印的证明资料并加盖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印签,社保缴费需至少缴纳至 2018年 12月 (缴- 6 - 费期限需满足至少 6个月),企业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可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下同); 4、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执业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身份证及其社保证明原件(同上) 5、项目管理班子: / 6、业绩: / 7、财务状况: / 8、其他要求: 8.1参加 政府采购承诺书原件。 8.2“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 http:/ ( )中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0、8.3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格式自拟) 8.4已在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莲分中心网站和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注册并报名。 特别说明: 1、以上资料开 标时需现场验证所有原件 (营业执照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且原件应单独密封,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未密封在档案袋里的不予认可。 2、开标时需要验证的所有证件原件,须现场一次性出示,不接受二次补充。(注:身份证原件可于开标现场验证时提供)。 3、投标单位应对资格审查资料的真实性及完备性负责,若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面或提供虚假证件,作废标处理。 注:原件系指最初产生的区别于复制件、影印
11、件、传真件、扫描件的原始文件或文件的原本或投标人所在地公证处出具的文件复制件公证书。 1.4.2 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自行踏勘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 7 -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 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5 天前 此时间后所有问题将不再予以答复,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 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5 天前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不允许 2.1 构 成招标文件的其他 材料 答疑文件、澄清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及补充通知文件 图纸的获取方式:投标单位自行 联系代理机构索
12、取,联系电话:0633-2258617。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 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5 天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公告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 文件澄清的时间 收到澄清后 24 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 文件修改的时间 收到修改后 24 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 材料 投标单位应评标委员会 要求所作的书面澄清资料 3.3.1 投标有效期 90 天(自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 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 1 万元, 资金必须保证 在 2019 年 0
13、2 月 14 日 10: 00前 到账 。 投标保证金 应当采用 电汇 、网上银行支付等非现金形式交纳 。户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应 从其基本账户中转出、 不得以个人名义交纳,并且在备注中注明“ 五莲县户部乡中心小学槎河小学泵房工程 投标保证金” (可简写) 。招标代理机构的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五莲县莲山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五莲县城富强路 66 号 开户 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五莲支行 帐号: 37001717008050002631 受理地点:五莲县莲山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在 招 标文件 要求 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的资金没有实际到帐的标书,招标单
14、位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3.4.3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招标代理机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日内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施工合同签订后五日内退还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退现金), 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本项目的招标服务费后退还。 - 8 - 3.4.4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 拒签合同 ” 是 指: (1)明示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没有明示但不按照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 要求 不要求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 的年份要求 不要求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 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近二年 发生的
15、诉讼及仲裁情况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 标方案 不允许 3.7.3 投标文件的签署 投标文件封 面和投标函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组成包括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1.1 项中规定的全部内容。 投 标文件格式要求有签字盖章的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盖章。 3.7.4 投标文件份数 等要求 1.投标文件: 纸质, 正本壹份,副本 四 份; 2.Excel 版工程量清单报价(与投标文件中一致)电子版 1 份不退( U 盘 或光盘, 注明单位名称) 3.7.5 装订要求 投标文 件 采用
16、左侧胶装,不得采用其他形式的装订,否则 作 废标处理。 4.1.1 包装和密封 1.两个密封件: 投标文件密封件 , 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密封件(包括电子版) ;投标文件或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用一个密封件确实无法密封的,可分开密封。 2.投标文件密封件和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密封件均需在其封套、封签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封套、封签格式参考招标文件附件)。 4.1.2 标识 在密封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投标文件”或“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字样,封套上还应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及投标人地址等。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五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
17、楼第一开标室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五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 5.2 开标程序 ( 1)宣布开标纪律; (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 4)由投标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 5)按照标书投递的先后顺序宣布投标文件开 标顺序; ( 6)按照宣布的顺序公布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 9 - ( 7)投标人
18、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 8)开标结束。 6.1 评标委员会组成 执行 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鲁财采 2017 27 号) 、 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规则的通知(鲁财采 2017 64 号) 及最新规定。 评标委员会构成: 招标人代表 1 人 ,评标专家 4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山东省财政厅政府 采购专家库中 随机抽取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 确定中标人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家 数: 2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相同或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 / 10.2 “暗标”评审 施工组织
19、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 不 采用 10.3 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 设招标控制价, 各投标人的 投标报价 不得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超出招标控制价范围的投标人,其所投标书按无效投标处理。 10.4 施工 组织设计 参照 项目特征、 评标办法 及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 编写 。 10.5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才能进行下一步评审。 10.6 招标文件工本费: 0 元 10.7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按本须知第 5.1 款的约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并向招标
20、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10.8 中标公示 在中 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 日。 10.9 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 10 - 10.10 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
21、单”等章节中的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 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10.11 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部分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 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22、10.12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无效投标处理: (一)投标文件未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 (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制作或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三)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四)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替代投标方案的除外),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五)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投标报名时不一致的; (六)投标人未按 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七)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或参加开标会未提供有效证明的; (
23、八)投标人在开标时未提供项目负责人证书原件或提供的项目负责人证书与投标报名时不一致且未办理变更手续的; (九)所提供有关证书、证明原件涂改、转让或提供虚假材料的; (十)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十一)投标人相互串通报价的; (十二)投标报价中修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暂列金额、暂估价的; (十三)材料暂估价未按招标人列出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的; (十四) 妨碍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 益; (十五) 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招标控制价的; (十六)投标人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提供不正当利益的; (十七)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十八)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适用
24、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 (十九) 有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二十) 违反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其他规定。 10.1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集体表决且三分之二多数认定后,视为串通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并按有关 规定依法查处: (一)由同一人携带两个及以上投标人的资料参与资格审查、领取招标资料,或代表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参加招标答疑会、缴纳或退还投标保证金、参加开标会议的; (二)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等人员有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