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 矿 集 团 第 三 医 院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考评标准说明一、“优质护理服务”是指以病人为中心,强化基础护理,全面落实护理责任制,深化护理专业内涵,整体提升护理服务水平。本标准中“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简称“优质工程”。二、本标准是结合卫生部和山东省济宁市“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方案及我院的实际情况制订的考评标准和细则。三、本标准总分值100分,分为组织领导程度(10分)、人力资源管理(15分)、节约护理劳动(9分)、护理服务规范(40分)、护理质量保证(10分)、活动客观评价(12分)六部分。四、本标准的评价方法以实地查看、现场测评为主,突出临床护理内涵与护理管理的实效。五、本标准每项分值均以扣完本项基本要求标准分为止,不倒扣分。 兖矿集团第三医院优质护理示范工程考核细则项目标准分基本要求考核细则扣分标准得分一、领导重视程度101 领 导重 视2“优质工程”列为医院“一把手”工程,院长高度重视,亲自过问,分管院长具体抓落实。1-1成立“优质工程”领导小组,一把